[转贴]专家答疑:电气安全及防雷接地系统设计疑难点

发表于2014-03-22     2180人浏览     6人跟帖     总热度: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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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4-03-22   |  只看该作者       筑龙币+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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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疑问:别墅屋顶避雷带可否采用暗埋敷设?
专家回答: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第4.1.6条规定:“除利用混凝土构件内钢筋作接闪器外,接闪器应热镀锌或涂漆”。可见,当“利用混凝土构件内钢筋接闪器”时,它是可以暗埋敷设的。另《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第3.3.5条条文说明规定:“利用屋顶钢筋作接闪器,其前提是:允许屋顶遭雷击时混凝土会有一些碎片脱开以及一小块防水、保温层遭破坏
  有鉴于此:
  1)避雷带尽量采用明敷而不宜暗埋敷设
  2)当因种种缘故而导致避雷带必须暗敷时,可直接利用结构钢筋或金属构件作为接闪器,也可以采用人工避雷接闪器暗敷在建筑物表面的抹灰层内。暗敷时,尚应遵循广东省气象局统一印制发布的《广东省新建建筑物防雷设施质量管理手册》中的相关规定,即“暗敷避雷带要求表面水泥厚度不大于2cm
  3)当避雷带暗敷不可避免、且建筑物只依靠避雷带这唯一保护屏障时,建议该暗敷避雷带仅用于层数不高(低层或多层建筑物),性质不很重要的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我有疑问:防雷接地与其他工作及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必须按接入设备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该最小值在图纸中如何表达?
专家回答
      接地通常分为两大类:功能性接地及保护性接地。功能性接地主要包括工作接地、直流接地、屏蔽接地、信号接地等
      保护接地主要包括防电击接地、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防电化学腐蚀接地等
      设计者应充分知晓上述接地分类及其对于接地电阻的不同要求,从而在设计图纸中提出具体要求。参加《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1、12、22及23章的相关规定,在常规情况下:
    (1)低压系统中,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Ω
    (2)配电变压器位于建筑物外部时,低压电缆载引入该建筑物处,对于TN—S或TN—C—S系统,PE线或PEN线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Ω;对于TT系统,PE线单独接地,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 Ω;
    (3)对于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当专引人工防雷引下线时(该情形极少),每根引下线的冲击电阻分别不宜大于10 Ω30 Ω;当利用自然防雷引下线时,每根引下线的冲击电阻数值可不做规定
    (4)除另有规定外,电子、信息及计算机设备接地电阻值不宜大于4 Ω
    (5)当采用共用接地方式时,其接地电阻应以诸种接地系统中要求接地电阻最小的数值作为依据。除另有规定外,诸种接地系统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接地体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 Ω

我有疑问:封闭母线或者矿物绝缘防火电缆等,可否直接利用其金属外壳作为PE线?
专家回答:从纯粹理论上说,只要封闭母线(或者矿物绝缘防火电缆)金属外壳的材质及横截面,能满足短路热稳定要求,就可直接充当PE线而无须另引。
  而具体实践中,不少封闭式母线为分段式连接,断续电较多,这对于保证接地干线的连续性和可靠性较有难度。此类封闭式母线金属外壳不可直接作为PE线使用。
  参考国家标准图集《矿物绝缘电缆敷设》99D163,矿物绝缘防火电缆金属外壳一般可直接作为PE线,但最终要结合实际选用产品的具体参数而确定

我有疑问:变电所内封闭接地干线规格如何确定?
专家回答:变电所内封闭接地干线,须满足配电系统最大预期故障电流及热稳定校验。老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第14.6.3.4条曾规定:“当变压器容量为400~1000kVA时,接地线封闭回路导线一般采用40 x4扁钢;当变压器容量为315kVA及以下时,其封闭回路导线采用25x4扁钢”。而新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未再见类似规定。可参考标准图《干线变压器安装》99D268的P33之“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接地线规格”来选择。

③【专家答疑——等电位联结问题】

我有疑问:一些设计图纸中的总等电位联结,未设置MEB箱而直接把各种金属管在人户处跟接地体相连通,是否也可行?
专家回答: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规定:“采用接地故障保护时,在建筑物内应将下列导电体作总等电位联结:
一、PE、PEN干线;
二、电气装置接地极的接地干线;
三、建筑物内水管、煤气管、采暖和空调管道等金属管道;
四、条件许可的建筑物金属构件等导电体。上述导电体宜在进入建筑物处接向总等电位联结端子。等电位联结中金属管道连接处应可靠地连通导电。”
  这种具有多个联结端子的等电位联结装置,最好为母排,以保证导体的长期可靠连接和导通,且便于在规定的周期内,拆卸连接端子进行检测和维修,为此,MEB宜装于专门箱体内,并设在地面上(最好是户内)可见而便于操作的地方。

居住建筑的卫生间内并无金属管道时,是否还要设LEB(局部等电位联结板)?若设,卫生间内PE线是否要跟LEB相连通?
解析:浴室内管道采用塑料管时,因为不传导电位,自然不必纳入局部等电位联结范围内。但将来用户在卫生间的装修改造时仍可能采用金属管道,故从安全角度考虑,目前仍要埋设LEB(局部等电位联结板),并把楼板钢筋,卫生间内PE线等与之连通。

我有疑问:室内照明线路是否要单独设置PE线?
专家回答:近年来,我国参照IEC标准,对于《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GB7000.1—2002进行了修改(改后编号为GB7000.1—2007,将于2009年1月起正式实施),规定从实施之日起,我国将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0类灯具。因此,今后建筑物中常规灯具基本为I类(因II、III类灯具也较少见)。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19.1.6条:“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强条)。因此,带金属外壳灯具(实际应指I类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而设计未配PE线,应判违反强条

  此外,《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中第7.2.12条规定:“当采用I类灯具时,灯具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可靠接地”。故当I类灯具安装高度不小于2.4m而设计未配PE线时,可判定为违反规范(但不是“强条”)
  从理论上说,照明线路若穿于金属管且该管满足短路热稳定要求时,则该金属管也可充当PE线(可参见《民规》JGJ16-2008第12.5.3条相关规定)。不过,从便于施工及利于满足线路连续性的角度考虑,仍建议此时采用专引导线作为照明PE线为佳(可参见《民规》JGJ16-2008第12.3.5条相关规定)。

 发表于2014-03-23   |  只看该作者       筑龙币+5

3

这个资料好,收集。。。。。。。。。

奖励      

  • 奖励于 2014-03-24 21:12:47

 发表于2014-03-24   |  只看该作者       筑龙币+5

4

这个资料太好了!非常感谢!

奖励      

  • 奖励于 2014-03-24 21:12:49

 发表于2014-03-24   |  只看该作者       筑龙币+5

5

超级好!感谢热心楼主!

奖励      

  • 奖励于 2014-03-24 21:12:52

 发表于2014-03-24   |  只看该作者       筑龙币+5

6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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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奖励于 2014-03-24 21:12:54

 发表于2014-04-01   |  只看该作者       筑龙币+5

7

学习学习!

linjianming

陕西 汉中 | 建筑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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