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和使用前检验制度。
(1)材料设备进场时,应对其质保书、合格证、外观质量、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检验情况等进行核验,并进行标识。
(2)材料设备进场后如需进场复检的,应及时按规范要求进行进场复检, 复检合格并报监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3)复检不合格的,应及时退场,相关资料应齐全。
2.建立材料设备现场管理制度。
(1)材料设备进场后,管理员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2)材料设备仓库的选址应有利于材料的进出和存放,符合防火、防水、 防盗、防风、防变质的要求。
(3)进场的材料应按型号、品种分区堆放,并分别编号、标识。
(4)有防潮湿要求的材料,应采取防潮湿措施,并做好标识。
(5)有保质期要求的库存材料应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并做好标识。
(6)易损坏的材料应保护好外包装,防止损坏。
3.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禁止使用已被淘汰、被禁止使用的建材产品或施 工技术(工艺)。
4.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