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钢筋工程施工超实用技能,对答如流,工地无人敢不尊敬你。

发表于2018-11-30     558人浏览     0人跟帖     总热度:434  

1、 计算砌体加筋根数时,起步距离是多少?层中间有圈梁时,圈梁上下是否考虑起步距离?

答:计算砌体加筋根数时,要考虑起步距离,起步是砌体加筋的半个间距。遇到圈梁时上下要考虑起步距离。

2、平法图集的最后一页“标准构造详图变更表”何用?

答:最后一页(69页,标准构造详图变更表?)只是举了一个例子,并无规范作用。这是给设计院用的。平法的宗旨是不限制注册结构师行使自己的权利,所以,对G101中不适合具体工程的规定与构造,结构师都可以进行变更。需要明确的是经变更后的内容,其知识产权归变更者,因此变更者应当负起全部责任(包括其风险)。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规定的是“标准构造”,解决的是普遍性的问题。具体的设计者提出与标准设计不同的“构造做法”,当然是可以的。

3、如何正确理解《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第4.0.3条所说“Ⅰ级接头可不受限制”的规定?

答:《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中将接头分为Ⅰ、Ⅱ、Ⅲ级,并对接头的应用做了规定:接头宜设置在结构构件受拉钢筋应力较小部位,当需要在高应力部位设置接头时,对Ⅰ、Ⅱ、Ⅲ级接头,接头面积百分率分别为不受限制、不大于50%、不大于25%。所谓“不受限制”,是有条件的(应力较小部位),应慎重对待。

从传力的性能来看,任何受力钢筋的连接接头都是对传力性能的削弱,因此不可能存在“可以任意不受限制”的问题。钢筋连接的其他要求,如同一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连接区段的构造要求,避开在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梁端、柱端等,仍应符合标准的相关规定。

而当设计选用了平法图集时,对于抗震框架柱的非连接区不允许进行连接的规定更应严格执行。

4、凡是“没有明令禁止”的连接区域,钢筋是否就可以连接呢?

答:事实上,除高抗震设防烈度的重要构件外,没有“完全明令禁止”的非连接部位。

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只要保证连接质量和控制同一连接区段百分率,在任何位置都可以连接。需要注意的是,连接,只是在定尺钢筋不够长时才需要;任何一种连接方式对钢筋的传力性能都是一种消弱,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不可能有所谓的不受任何限制的接头!受力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尽可能”避开节点区、箍筋加密区、弯矩较大区域等, 在同一根钢筋上宜少设接头。这是规范明确规定的原则,应予以执行!

5、剪力墙开洞以后,除了补强钢筋以外,其纵向和横向钢筋在洞口切断端如何做法?

答:钢筋打拐扣过加强筋,直钩长度≥15d且与对边直钩交错不小于5d绑在一起;当因墙的厚度较小或墙水平钢筋直径较大,使水平设置的15d直钩长出墙面时,可伸至保护层位置为止。

6、剪力墙的水平分布筋在外面? 还是竖向分布筋在外面?地下室呢?

答:在结构设计受力分析计算时,不考虑构造钢筋和分布钢筋受力,但在钢筋混凝土结构中不存在绝对不受力的钢筋,构造钢筋和分布钢筋有其自身的重要功能,在节点内通常有满足构造锚固长度、端部是否弯钩等要求;在杆件内通常有满足构造搭接长度、布置起点、端部是否弯钩等要求。

分布钢筋通常为与板中受力钢筋绑扎、直径较小、不考虑其受力的钢筋。

应当说明的是,习惯上所说的剪力墙,就是《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里的抗震墙,称其钢筋为“水平分布筋”和“竖向分布筋”是历史沿袭下来的习惯,其实剪力墙的水平分布筋和竖向分布筋均为受力钢筋,其连接、锚固等构造要求均有明确的规定,应予以严格执行。

剪力墙主要承担平行于墙面的水平荷载和竖向荷载作用,对平面外的作用抗力有限。由此分析,剪力墙的水平分布筋在竖向分布筋的外侧和内侧都是可以的。因此,“比较方便的钢筋施工位置”(由外到内)是:第一层,剪力墙水平钢筋;第二层,剪力墙的竖向钢筋和暗梁的箍筋(同层);第三层,暗梁的水平钢筋。剪力墙的竖筋直钩位置在屋面板的上部。

地下室外墙竖向钢筋通常放在外侧,但内墙仍应放在内侧,这样施工方便。

7、为什么钢筋端头及弯折点10d内不能焊接?

答:不焊接肯定比焊接要好,《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5.4.3条有“不应焊接”的规定。这里—先弯后焊,不受限制,先焊后弯,必须遵循。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5.4.3 ;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8、如何控制钢筋绑扎、点焊的缺扣、漏焊?

答:对钢筋绑扎、点焊的缺扣、漏焊、虚焊的限制标准,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对此未作出明确要求,但原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83》第5.3.1条具有很好的参考性:

①钢筋的交叉点应采用铁丝扎牢;

②板和墙的钢丝网,除靠近外围两行钢筋的交叉点全部扎牢外,中间部分的交叉点可相隔交错扎牢,但必须保证受力钢筋不位移。双向受力的钢筋,须全部扎牢;

③梁和柱的箍筋,除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应与受力钢筋垂直设置。箍筋弯钩叠合处,应沿受力方向错开设置;

④柱中的竖向钢筋搭接时,角部钢筋的弯钩应与模板成45°(多边形柱为模板内角的平分角,圆形柱则应与模板切线垂直);中间钢筋的弯钩应与模板成90°。如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浇筑小型截面柱时,弯钩与模板的角度最小不得小于15°。

9、在工程中经常遇到柱钢筋由于采取措施不当导致柱筋偏位,在柱底部对钢筋进行校正,有没有更合适的处理方法?

答:柱钢筋偏位主要是纵筋搭接“别扭”引起,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是改革搭接形式。

10、剪力墙水平筋用不用伸至暗柱柱边?(在水平方向暗柱长度远大于lae时)

答:要伸至柱对边,其构造03G101-1已表达清楚,其原理就是剪力强暗柱与墙身本身是一个共同工作的整体,不是几个构件的连接组合,暗柱不是柱,它是剪力墙的竖向加强带;

暗柱与墙等厚,其刚度与墙一致。不能套用梁与柱两种不同构件的连接概念。剪力墙遇暗柱是收边而不是锚固。

端柱的情况略有不同,规范规定端柱截面尺寸需大于2倍的墙厚,刚度发生明显变化,可认为已经成为墙边缘部位的竖向刚度。如果端柱的尺寸不小于同层框架柱的尺寸,可以按锚固考虑。

11、柱墙以基础为支座、梁以柱为支座、板以梁为支座,是这样的吗?

答:是的。搞清楚谁是谁的支座是一般的(初级)结构常识,如果深入探讨,从系统科学的整体观出发看问题,结构中的各个部分谁也不是谁的支座(正如肩臼并不是胳膊的支座的道理相同),大家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功能)结合到一起。

我们根据各部分构件的具体情况,分出谁是谁的支座,只是为了研究问题和规范做法更方便一些。相对于剪力墙(含墙柱、墙身、墙梁)而言,基础是其支座,但相对于连梁而言,其支座就是“墙柱和墙身”。

12、剪力墙竖向分布钢筋和暗柱纵筋在基础内插筋有何不同?

答: 要清楚剪力墙边缘构件(暗柱、端柱)的纵筋与墙身分布纵筋所担负的“任务”有重要差别。对于边缘构件纵筋的锚固要求非常高,一是要求插到基础底部,二是端头必须再加弯钩≥12d。

对于墙身分布钢筋,请注意用词:“可以”直锚一个锚长,其条件是根据剪力墙的抗震等级,低抗震等级时“可以”,但高抗震等级时就要严格限制。其中的道理并不复杂。

剪力墙受地震作用来回摆动时,基本上以墙肢的中线为平衡线(拉压零点),平衡线两侧一侧受拉一侧受压且周期性变化,拉应力或压应力值越往外越大,至边缘达最大值。边缘构件受拉时所受拉应力大于墙身,只要保证边缘构件纵筋的可靠锚固,边缘构件就不会破坏;边缘构件未受破坏,墙身不可能先于边缘构件发生破坏。

13、在非框架梁中,箍筋有加密与非加密之分吗?

答:通常所说的箍筋加密区是抗震设计的专用术语。非框架梁没有作为抗震构造要求的箍筋加密区,但均布荷载时可以设置两种不同的箍筋间距,支座端承受剪力大,要求的箍筋间距自然应较密一些。

14、何谓约束边缘构件?

答:约束边缘构件适用于较高抗震等级剪力墙的较重要部位。其纵筋、箍筋配筋率和形状有较高的要求。设置约束边缘构件范围请参见GB50011-200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6.4.6条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第7.2.16条,主要措施是加大边缘构件的长度ιc及其体积配箍率ρv。

对于十字形剪力墙,可按两片墙分别在端部设置边缘约束构件,交叉部位只要按构造要求配置暗柱。

至于设计图纸上如何区分约束边缘构件,只需看其构件代号即可,凡注明YAZ、YDZ、YYZ、YJZ即为约束边缘构件。

15、“一次机械连接或对焊连接或绑扎搭接接长”中“一次”是何意?

答:如果按规范规定设置的通长筋最小直径小于梁上部负弯矩筋,则支座上部纵向钢筋与通长筋直径将不同,因此需要在跨左跨右共“两个”连接位置进行“两次接长”。

当具体的设计采用通长筋直径与梁上部负弯矩筋直径相同时,如仍需搭接,此时的搭接点应安排在跨中1/3范围“一次连接”。

16、框架柱纵筋伸至基础底部直段要≥La能否不 "坐底"?

答:不同部位的安全度是不同的。

柱根如果出问题,上边再结实也无用,所以,柱纵筋“坐底”加弯钩,可确保柱根的牢固。至于弯构为10d还是12d,或者干脆200,这不是主要问题,04G101-3第32页右下角“柱墙插筋锚固直段长度与弯钩长度对照表”给出了统一规定,应予以执行。

17、框架梁伸到剪力墙区域就成了边框梁(BKL)的话,那么,边框梁(BKL)的钢筋保护层是按框架梁的保护层来计算,还是按剪力墙的保护层来取定呢?

答:边框梁有两种,一种是纯剪力墙结构设置的边框梁,另一种是框剪结构中框架梁延伸入剪力墙中的边框梁。前者保护层按梁取还是按墙取均可(当然按梁取钢筋省一点),后者则宜按梁取,以保证钢筋笼的尺寸不变。

这个问题跟底层柱埋在土中部分与地面以上部分的保护层不一致有些类似。柱埋在土中部分的截面b×h应适当加大,即所谓的“名义尺寸”与“实际尺寸”问题。这里面应当体现“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不是埋在土中的“局部”柱的截面服从地面以上的“整体”柱截面,而是服从整体的钢筋笼的截面。

18、剪力墙窗洞上口常留有几十厘米的砌体,施工很是麻烦,能不能在主体浇筑时放置过梁钢筋一次现浇到位?

答:从方便施工角度来说,外墙梁均应做到窗上口,两层梁之间砌砖的做法不便施工,下部窗过梁常因认为是非主体结构而把插筋忘掉。

当设计没有这样做时,不允许施工自作主张做出变更,将梁高加厚,并不是梁越高越好,对于抗震结构来说,梁高加厚可能造成“强梁弱柱”,结构薄弱点的转移在地震来临时可能导致严重的安全隐患。

19、剪力墙洞口补强构造,如果剪力墙洞口是贯穿剪力墙的,那么剪力墙洞口的补强纵筋应设置几道,其位置具体应在墙内什么地方,其间距要求是多少?

答:加强筋设置道数应多于或等于墙筋设置道数。加强筋外缘距洞口侧面不小于保护层厚度;

竖向加强筋由被截断的水平筋的15d弯钩“揽住”,横向由被截断的竖向筋揽住;间距满足暗柱、端柱的最小净距要求。

20、为什么钢筋代换必须应办理“正式的设计变更文件”,而不能由施工方自己按等强或等面积计算自行代换?

答:《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5.1.1条以强制性条文的形式要求钢筋代换必须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这是因为钢筋代换可能出现下列影响混凝土结构性能的问题:

①直径变化以后,其保护层厚度变化,可能引起耐久性问题或裂缝宽度的变化。

②钢筋品种、强度级别代换可能引起应力水平的变化,从而影响变形挠度和裂缝控制。

③钢筋品种、强度级别代换可能引起钢筋延性的变化,考虑结构构件内力重分布的设计条件可能不再满足。施工单位往往并不明察设计的条件和设计意图,用所谓“等强或等面积”进行验算进行钢筋代换可能出错,因此规范做出此规定,应严格遵守。

21、当梁底(或顶)设计为二排钢筋,一、二排钢筋的允许最大间距是多少?

答:二排筋与一排筋越接近,二者合力中心的位置越高,所产生的抗力越大。但二者有最小间距要求,以保证混凝土对两排筋均实现可靠粘接。

设计时,梁的有效高度也是按以上原则考虑的。因此,两排筋通常只有最小净距要求,而无最大间距规定,当然可以这样理解,最小净距即为(设计者考虑的)最大间距。

22、节点或多个构件交汇处钢筋交错重叠,保护层厚度无法满足规范对最小厚度的要求时应该如何处理?

答:在梁柱节点或主次梁交汇处,各种构件中的钢筋交错重叠,有些钢筋的实际保护层厚度远就可能远大于规范要求的保护层最小厚度,这是允许的,因为《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第9.2.1条中规定的仅是保护层的最小厚度,是对最小值的限制要求,对大于此值的偏大值并未加以限制,因此,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偏大并不是问题。

在各种钢筋交汇处,不同钢筋之间的相互关系容易搞错。因此,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文件(图纸)中应作出明确交待,如仍不清楚,施工单位应及时反映,设计人员也有责任及时给予答复。施工中发生疑惑或问题时,不能图省事而自行处理。

23、当设计在梁上部钢筋设两排时,要是梁面够宽第二排钢筋也放在第一排时钢筋间距也满足时,能否把第二排钢筋(长度不变)提上来放在第一排?

答:设计原则是这样的,但施工单位无改动设计的权利。

设计者把能够在一排放得下的钢筋排成两排,如果是有意识这样做的话,不排除有特殊考虑的可能。可以提醒设计确认一下。

24、剪力墙结构的窗间墙做成了“独立暗柱”是否仍要设置剪力墙水平钢筋?

答:相对独立的异形墙肢配足箍筋后不必加水平分布筋。

25、钢筋连接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答:《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9章第4节讲述钢筋连接的要求。受力钢筋的连接接头宜设置在构件受力较小部位;抗震设计时,宜避开梁端、柱端箍筋加密区范围。钢筋连接可采用机械连接、绑扎搭接或焊接。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形式的钢筋连接都是对钢筋传力性能的一种削弱。与同位置的整体钢筋相比,尽管其强度可以不降低(这是最起码的要求),但变形能力(割线模量)减小,恢复性能降低(残余应变),甚至引起破坏形态的改变(脆断)。到于超强的接头对于配筋构件的抗力并未提高,由于可能造成塑性铰的转移,反而对结构承载不利,这正如抗震框架的钢筋要限制超强比一样。

26、具体施工时,如何执行 “梁下部纵向钢筋的连接应近按照《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第6.5.1条和6.5.3条的规定进行施工”?

答:非框架梁和非抗震的框架梁可在近支座1/3跨度连接,抗震框架梁可在此范围同时要避开梁端箍筋加密区。

27、“当梁的上部通长既有通长筋又有架立筋时,其中架立筋的搭接长度为150”的规定是不是与在任何情况下Ll不得小于300mm相矛盾?

答:Ll不得小于300mm是指“纵向受拉钢筋”的搭接,架立筋与通长筋的连接是“构造交错”而不是搭接,取150mm是为了保证总有一根箍筋同时与这两根相错的钢筋相交叉并绑扎。

2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规定:当梁的腹板高度hw≥450mm时,在梁的两个侧面应沿高度配置纵向构造钢筋,每侧纵向构造钢筋(不包括梁上、下部受力钢筋及架立钢筋)的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腹板截面面积bhw的0.1%,且其间距不宜大于200mm。起点定在450是不是430,是不是应该底筋为一排时要加两根侧面构造纵筋,为两排时仅需加一根?

答:起点定在450而不是430,应该是结构中的“取整”传统;为什么定450而不是取整定为400,应该是楼板与梁身形成阴角本身具备的较强约束刚度可以非常有效地阻止梁侧向裂缝的发生。按照规范的文字严格执行的话,等于450时,底筋为一排时要加两根侧面构造纵筋,为两排时仅需加一根。

《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03G101-1)(现浇混凝土框架、剪力墙、框架-剪力墙、框架-框支剪力墙结构)第4.2.3条第五款明确规定,“梁侧面纵向构造钢筋或受扭钢筋配置为必注值”,施工只需按设计标注好的“必注值”施工工即可。

29、抗震框架柱“相邻纵向钢筋连接接头相互错开。在同一截面内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应大于50%”如何理解?

答:单边考虑时,钢筋根数为偶数,50%可行(也必须交错);若为奇数,就无法做到50%。纵筋交错连接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为了在抵抗横向地震作用力时,不出现薄弱层面,所以,隔一错一的交错方式是实现整体50%交错的的优选方案。当然,具体到某一工程某一柱钢筋的连接,必须考虑均衡对称,不可简单地、机械地理解相邻纵向钢筋连接接头相互错开。

30、上柱较大直径钢筋与下柱较小直径钢筋的连接位置在上柱的下端还是下柱的上端?

答:柱子钢筋变径时,如直径上比下大时,要在下面一层连接—在小直径区域实施连接,方能满足抗力要求。

31、有说钢筋搭接并不是两根钢筋绑扎在一起实现传力的,对吗?

答:钢筋搭接连接的实质,是混凝土做“媒介”分别粘接两根钢筋,如果两根钢筋离开一定距离(据说国处这种做法很普遍),效果肯定更好一些。

但是我国的传统做法允许(其实是要求)两根钢筋紧挨在一起,所以搭接长度比较长。04G101-4第27页给出了纵向钢筋“非接触搭接”的构造详图,可能参照执行。

32、假使转角墙柱两侧水平筋直径不同时,是在直径较大的一侧搭接还是在直径较小的一侧搭接呢?

答:要转到直径较小一侧搭接,以保证直径较大一侧的水平抗剪能力不减弱。

当跨中“通长筋”直径小于支座上部角筋时,每一根通长筋有两个搭接位置;当跨中“通长筋”直径与支座角筋直径相同时,每一根通长筋有一个搭接位置。

33、从上面的话可以看出,“通长筋”的直径可以小于支座上部角筋。现在的问题是:是不是“通长筋”的直径不可以大于支座上部角筋。我见过一个设计,梁的上部“通长筋”为2φ25,而支座上部角筋为4φ16,这应该是错误的吧?

答:《抗规》6.3.4条第1款和《高规》6.3.3第1条规定,(对于框架梁)“沿梁全长顶面和底面应至少各配两根纵向钢筋,一、二级抗震设计时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4mm,且分别不应小于梁两端顶面和底面纵向配筋中较大截面面积的1/4;三、四级抗震设计和非抗震设计时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2mm。”梁跨中配直径25,支座配16,对结构虽然没有什么坏处,但没有必要这样做,估计是设计失误。

34、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第4.4.5规定,帮条焊时,两主筋端面的间隙应为2~5mm,为什么要留有间隙而不紧密接触?

答:焊接对钢筋有加热的作用,若不留适量的间歇,冷却后会使焊缝产生拉应力。

35、连梁开洞口构造能不能适用于框架梁?

答:框架梁的截面高度较小,开洞后必然削弱,究竟削弱多少,不经过实际计算很难确定,故不易在构造中解决,应由设计者自己处理;剪力墙连梁截面高度较高,有较高的刚度储备,开一定大小的洞,以构造方式即可以解决。

36、锚固可以简单的分成弯锚和直锚。大多情况下选择弯锚比直锚要节省钢筋吗?

答:弯锚比直锚要节省钢筋的说法值得商榷。《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11.6.7条是这样规定的,框架中间层的端节点处,当框架梁上部纵向钢筋用直线锚固方式锚入端节点时,其锚固长度除不应小于laE外,尚应伸过柱中心线不小于5d。当水平直线段锚固长度不足时,梁上部纵向钢筋应伸至柱外边并向下弯折。弯折前的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0.4laE,弯折后的竖直投影长度取15d。梁下部纵向钢筋在中间层端节点中的锚固措施与梁上部纵向钢筋相同,但竖直段应向上弯入节点。框架梁下部纵向钢筋在顶层端节点中的锚固措施与中间层端节点处梁上部纵向钢筋的锚固措施相同。

因此:

(1)直锚由两个条件控制,①锚固长度除不应小于laE外;②应伸过柱中心线不小于5d。

(2)弯锚同样是两个条件控制,①弯折前的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0.4laE;②弯折后的竖直投影长度取15d。但弯锚有一个大前提,即“当水平直线段锚固长度不足时,梁上部纵向钢筋应伸至柱外边并向下弯折。” 0.4laE是不应小于而不是等于,15d是等于,所以弯锚时的水平投影长度“缩回”到0.4laE的位置是不符合规范的要求的。“直锚水平段长度≥0.4LaE”只是一个检验梁纵筋在端支座锚固的条件,并不是说可以取定“直锚水平段长度=0.4LaE”。当然当柱子宽度较小时,“直锚长度水平段+15d≤LaE”是可能发生的,只要满足“直锚长度水平段≥0.4LaE”,就是正常的情况。

37、暗柱的箍筋有没有“隔一拉一”的规定?

答:暗柱设计的拉筋在竖向布置上应与箍筋间距一致,不可以隔一道箍筋拉一道;至于是否隔一道纵筋拉一道应按设计,《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11.7.16条明确规定,构造边缘构件拉筋的水平间距不应大于纵向钢筋间距的2倍,事实上做到隔一拉一的效果是容易的。

38、柱伸入承台梁或基础梁中,是否设置箍筋?此箍筋起什么作用?

答:柱纵向钢筋在基础、承台、基础梁顶面以下的部分应该设置两根根或两根以上的箍筋,其作用是保持柱纵筋在浇筑混凝土时钢筋之间的相对位置和钢筋笼的定位不受扰动。

除此以外,更为重要的意义是:在基础、承台、基础梁顶面以下的部分的纵向钢筋如果不是用箍筋套在一起,柱就不是一个整体进入“基础”!而用不少于两根(间距不大于500)箍筋箍住,若干根柱纵向钢筋就形成了一个整体,若干根纵向钢筋整体的锚固力大于各单个纵向钢筋的锚固力量的算术和,这符合整体大于局部之和的自然法则。

箍筋箍起来之后,不只是单根纵向钢筋周围的混凝土对各钢筋的握裹力,还有纵向钢筋围成的核心区混凝土的摩阻力,所以抗拔锚固作用不是量的增加,而是质的升华,这比所谓的定位当然重要得多了。

39、暗柱的功能主要有哪些?

答:暗柱是剪力墙的一部分,暗柱不可能独立于墙肢而存在。暗柱的功能一是集中安放整片剪力墙需要的抗弯钢筋,二是构成剪力墙肢的加强边缘。

40、如何区别剪力墙的端柱?

答:构件代号注明为YDZ、GDZ的即为端柱。端柱截面尺寸宜与同层框架柱相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11.7.15条规定,端柱截面边长小于墙厚2倍时,视为无端柱剪力墙。

41、箍筋配置困难的梁、柱端部区域,是否可以做成组合箍,即先加工两个半圈箍筋,再在现场绑扎时组合成完整箍筋?

答:梁、柱节点的梁端、柱端,根据抗震构造要求应设置箍筋加密区,其配筋密集,施工困难,但无论如何,应保证箍筋的完整性而不能用两个半箍形成的组合箍来替代,原因如下:

(1)地震作用下梁端、柱端有最大的弯矩与剪力,往往钢筋屈服而形成塑性铰并导致局部区域混凝土裂缝及碎裂,如果采用半箍组合而成的组合箍,则在地震反复荷载作用下容易胀开,使其对于芯部混凝土的约束作用大大削弱,容易引起端部混凝土压溃而破坏。

(2)采用135度弯钩并有10d的余长,则箍筋围箍的约束作用得以加强,如进一步采用焊接封闭箍或连续螺旋箍,则箍筋完整性进一步提高,对芯部混凝土的围箍约束作用加强,构件的承载能力及延性将大大提高,有望在强烈地震造成构件端部混凝土破碎的情况下,依靠封闭箍筋强大的侧向围箍约束,保证构件仍具有相当的承载力而不致压溃。

(3)箍筋的形式对构件的抗力有很大的影响,这是历次地震过后震害调查证明了的事实,在唐山地震后的重建过程中因为特别重视,那段时间的施工没有因此犯难的声音,怎么过了三十年后反不好施工了呢。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你只需要在放梁筋的同时,将柱子的箍筋套上(可以将该部位的箍筋加工成焊接封闭箍),就是先放梁底筋,再套柱子箍筋,然后放梁面筋,等梁筋扎好后,再扎柱子箍筋即可。

42、梁的抗扭腰筋与构造腰筋如何区分?

答:看设计的标注,凡注明N的即为抗扭腰筋,注明G的即为构造腰筋。抗扭腰筋的搭接按受拉考虑,构造筋严格讲不属于搭接,属构造交错,取150mm即可。

43、在框架或砌体的构造柱中,经常用12或14的光圆一级钢,如果钢筋的直径达不到施工规范的要求,差一点。但是其力学指标及其它指标满足要求。这种钢筋能用于构造柱中吗?为什么?其影响有多大?

答:直径如果达不到标准,说明生产工艺不严格,其力学指标是否达标就很难说了。不过,建工系统的验收规范并不将钢筋的外形尺寸列为检查项目,而只提出对钢筋强度和延性(伸长率、冷弯)的检验要求。只要有合格证并复验合格,就可以应用。

44、是否可以应用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对焊点的位置设在何处较好?

答:焊接封闭环式箍筋采用闪光对焊或搭接焊形成封闭环箍,在受力以后可以对所围的芯部混凝土造成侧向压力,形成强有力的约束,从而大大增强构件的承载能力和延性。因此焊接环式封闭箍筋可以应用,而且作为一种比较好的配箍形式应加以推广。

当然最主要的保证焊接质量,其次箍筋在现场焊接时不能伤及受力主筋。箍筋中焊点的位置,宜设置在箍筋的短边上,因为该处受力相对较小,而长边往往处在构件斜裂缝或斜向应力通过的部位,受力相对较大,应避免在此处设置连接接头

45、为什么图集要规定端部无外伸构造中基础梁底部与顶部纵筋要连通设置,我觉得这样施工起来难度很大,有没有什么变通的方法?

答:图集这样规定了,只能照此施工。

不过可以提请具体设计者对具体设计进行变更。

(1)基础梁底部与顶部纵筋不一定相同,不相同时上下纵筋交错搭接或者循非接触搭接都是可行的办法。

(2)基础梁顶部角筋在水平方向匚形连通比基础梁底部与顶部纵筋连通更重要。因为将基础梁顶部角筋在水平方向匚形连通,对柱钢筋有效锚固可能提供了更可靠的支座;竖直方向的匚形连通,对此贡献甚微;在这里,梁因为已经到了尽端,所以不是简单的自身收头锚固,而是必须考虑柱纵向钢筋锚固在这个部位是不是安全、可靠的问题!

46、抗震框架柱“相邻纵向钢筋连接接头相互错开。在同一截面内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应大于50%”如何理解?

答:单边考虑时,钢筋根数为偶数,50%可行(也必须交错);若为奇数,就无法做到50%。纵筋交错连接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为了在抵抗横向地震作用力时,不出现薄弱层面,所以,隔一错一的交错方式是实现整体50%交错的的优选方案。当然,具体到某一工程某一柱钢筋的连接,必须考虑均衡对称,不可简单地、机械地理解相邻纵向钢筋连接接头相互错开

47、剪力墙拉筋的保护层不够甚至外露怎么办?

答:混凝土保护层保护一个“面”或一条“线”,但难以做到保护每一个“点”,因此,局部剪力墙拉筋的保护层不够甚至外露“点”的现象应属正常。剪力墙的保护层主要是指水平钢筋外缘的保护层,一般设计为15~20mm,剪力墙的拉筋应该仅靠竖筋拉住水平钢筋,拉筋端面实际距剪力墙外缘应该有一定距离,施工误差造成拉筋端点靠近模板,端点外露,是可能的,说明剪力墙的水平钢筋保护层正合适,钩端该露的不露,只能说明水平钢筋保护层做大了,违规了。

剪力墙拉筋端面的外露,可以通过装饰装修弥补。

钢筋保护层,主要是对钢筋纵向的保护,对钢筋端点,现行规范并无要求,不难看到先张法预应力多孔板的预应力钢筋端头外露,从来没有人提出责难,大家认为这是正常的可接受的事实;再有在路桥建设中,后张法锚具和钢筋束也是外露,也同样没有人责难,因为他们是端面,端面本身不需要保护,通过装饰装修予以解决即可。

48、 箍筋根数计算时取整有几种情况发生?在实际工程中怎样应用?

答:有三种:向上取整、向下取整、四舍五入,一般选择向上取整。

49、同直径的钢筋搭接长度和搭接区段配箍应按哪个直径计算?

答:不同直径钢筋筋搭接连接时,接头所需要传递的力取决于较小直径钢筋的承载力。因此,应按较细钢筋的直径计算搭接长度。

搭接区段箍筋制约搭接钢筋因传力而引起的分离趋势,因此按偏于安全的原则,取箍筋直径为不小于较粗直径钢筋的d/4,而箍筋间距则相反,按偏于安全的原则取较小值,按较细钢筋的直径计算配箍间距(5d或1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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