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房建工程代建制项目管理大纲的问题

发表于2006-03-20     1798人浏览     1人跟帖     总热度:10  

扫码加入筑龙学社  ·  工程监理微信群 为您优选精品资料,扫码免费领取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扫一扫",扫描上方二维码
请点击右上角按钮 ,选择 

奖励      

  • 奖励于 2006-03-20 20:48:19

 发表于2006-03-20   |  只看该作者      

3

我自己见解:
项目代建制最早起源于美国的建设经理制(CM制)。CM制是业主委托一称为建设经理的人来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包括可行性研究、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运行等工作,但不承包工程费用。建设经理作为业主的代理人,在业主委托的业务范围内以业主名义开展工作,如有权自主选择设计师和承包商,业主则对建设经理的一切行为负责。
我们现在所说的代建制则是指项目业主(使用单位)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
代建制与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委托管理这两种在国际上广泛运用的现代项目管理模式也有着很大区别。
目前,发达国家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方式有:(1)设计-建造总承包(Design-Build),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和建造,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2)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总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试运行等服务工作,实现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合理交叉与紧密配合,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承包商在试运行阶段还需承担技术服务;(3)交钥匙总承包(Turnkey),与EPC方式基本一样,但对试运行需承担全部责任。
工程项目委托管理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按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项目管理企业不直接参与工程的建设,但协助业主进行工程管理,如在项目决策阶段,为业主进行项目策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工程实施阶段为业主提供招标代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等服务。
代建制与以上两者的突出区别在于:代建单位具有项目建设阶段的法人地位,拥有法人权利(包括在业主监督下对建设资金的支配权),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投资保值责任)。而不论总承包商,还是项目管理企业都不具备项目法人地位,从而无法行使全部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因而,项目使用单位无法从项目建设中超脱出来。
因此,代建制与CM制、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委托管理制的最大区别就是是否拥有法人权利(权力大小)和承担的责任,其实落到实处就是责、权、利。但是无论名字怎么叫,项目管理的方式、方法还是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国内就是4控2管一协调路子,国外则基本按照项目5大阶段、9大知识领域的路子,基本套路就是这样。
项目管理,按照国内的思路,可套用EPC;按照国外的思路,可套用CM。EPC和CM,代建单位要看业主的脸色;而严格意义上的代建制,代建单位对项目全程和结果完全负责,业主在项目上的权力很小。
按照我个人的观点,好的制度只是一个方面,关键是要看制度是否能落到实处。
但是这些都是理论,老板要的是成品,没有时间去写了,所以请各位项目管理精英帮帮忙

奖励      

  • 奖励于 2006-03-20 21:12:18

wtl1233

湖北 平顶山 | 工程造价

2 关注

1 粉丝

9 发帖

0 荣誉分

该博主未添加简介

猜你爱看

添加简介及二维码

简介

还可输入70字

二维码(建议尺寸80*80)

发站内信息

还可输入140字
恭喜您已成功认证筑龙E会员 点击“下载附件”即可
分享
入群
扫码入群
马上领取免费资料包
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