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在建项目工程施工的管理品质,确保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工程进度等得到提升,达到统一化、标准化、精细化目标,特制定本施工控制管理办法以指导、规范现场施工管理。
筏板钢筋
1、检查中发现有钢筋绑扎不规范、漏扎、缺筋、马凳筋或垫块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焊接不符合要求,仍可以整改到位但却一次整改后仍然不合格时,每次罚款 500 元。
2、砼浇筑时,发现钢筋有踩乱、马櫈支架跌倒或没有钢筋看护者,罚款 1000元,如果检查连续发生者,加倍惩罚 2000 元。
3、砼结构已成形后,发现钢筋露筋,每处罚款 100 元;墙钢筋偏位大于 5 ㎜,柱钢筋偏位大于 10 ㎜造成保护层严重不足时,每处罚款 100 元。
4、模板拆除后,楼面、梁板底、有明显的扎丝外露时或铁锈痕迹,每处罚款100 元;若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修补不到位的,处罚 500 元。
5、钢筋加工未按照图纸或经过审核的材料订单制作,发现一处处罚 100 元;加工成型的几何尺寸偏差大于相应规范要求 10 ㎜,每处罚款 100 元。
6、工程所用钢筋原材必须先检后用,严禁不合格钢材用于工程中;钢筋机械连接接头位置应正确,同一截面钢筋接头应符合要求;每出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给予 500 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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