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采暖设施的防火措施有哪些?

发表于2017-10-31     850人浏览     0人跟帖     总热度:45  

1.采暖管道要与建筑物的可燃构件保持一定的距离 采暖管道穿过可燃构件时,要用不燃烧材料隔开绝热;或根据管道外壁的温度,使管道与可燃构件之间保持适当的距离。当管道温度大于100%时,距离不小于 l00mm 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当 温度小于或等于 100℃时,距离不小于 50mm。 

2.加热送风采暖设备的防火设计 

1)电加热设备与送风设备的电气开关应有联锁装置,以防风机停转时,电加热设备仍单独继续 加热,温度过高而引起火灾。 

2)在重要部位,应设置感温自动报警器,必要时加设自动防火阀,以控制取暖温度,防止过热 起火。 

3)装有电加热设备的送风管道应用不燃材料制成。 

3.采用不燃材料 甲、乙类厂房、仓库的火灾发展迅速、热量大,采暖管道和设备的绝热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以防火灾沿着管道的绝热材料迅速蔓延到相邻房间或整个房间。对于其他建筑,可采用燃烧毒性小的难燃绝热材料,但应首先考虑采用不燃材料。 

存在与采暖管道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房间内不应穿过采暖管道,当必须穿过时,应采用不燃材料隔热。 

4.车库采暖设备的防火设计 

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067-1997)的有关规定,车库采暖设备的 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车库内应设置热水、蒸汽或热风等采暖设备,不应采用火炉或其他明火采暖方式,以防火灾 事故的发生。 

2)下列汽车库或修车库需要采暖时应设集中采暖:①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②Ⅰ、Ⅱ、 Ⅲ类汽车库。③Ⅰ、Ⅱ类修车库。 

3)Ⅳ类汽车库和Ⅲ、Ⅳ类修车库,当采用集中采暖有困难时,可采用火墙采暖,但对容易暴露 明火的部位,如炉门、节风门、除灰门,严禁设在汽车库、修车库内,必须设置在车库外。汽车库 采暖部位不应贴邻甲、乙类生产厂房、库房布置,以防燃烧、爆炸事故的发生。

扫码加入筑龙学社  ·  暖通空调微信群 为您优选精品资料,扫码免费领取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扫一扫",扫描上方二维码
请点击右上角按钮 ,选择 

徐火山

中国  | 暖通空调

11 关注

61 粉丝

284 发帖

4 荣誉分

该博主未添加简介

猜你爱看

添加简介及二维码

简介

还可输入70字

二维码(建议尺寸80*80)

发站内信息

还可输入140字
恭喜您已成功认证筑龙E会员 点击“下载附件”即可
分享
入群
扫码入群
马上领取免费资料包
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