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规定】
《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07
第12.3.1 每套住宅应设置住户配电箱,箱内应设置电源总断路器,该断路器应具有过载、剩余电流、过电压保护功能,并应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条文说明:如果每个配电分回路均设置剩余电流保护,那么总断路器可以没有剩余电流保护功能)。
【分析与措施】
住户配电箱主断路器应能同时断开相线及中性线。
该断路器应具有过载、剩余电流、过电压保护功能。
如果每个分回路均设置剩余电流保护,那么主断路器可不设剩余电流保护功能。
同理,若每个分回路均设置过电压保护,那么主断路器可不设过电压保护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