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专业工程暂估价”中的项目,建设单位是可以另行招标发包的。
发表于 2016-12-01 如果不在能?
暂估价项目招标价格必须与原暂估价一致么?
基本上很少有相同的,如果能一致,招标时直接就定了,就不用做暂估价了。
暂估价是肯定会发生,但由于市场及设计参数不全等原因,不能确定的材料、设备价格。如配电箱,暖气片,风机等
暂估项,也做整项暂估,是肯定会发生,但由于市场及设计参数不全等原因,不能确定的专业工程价格。如消防工程,电梯工程,太阳能工程,需要二次设计的精装修工程等等
暂列金额,是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费用。比如变更洽商,新增项,零工等等。
都是由于不能确定,所在才列为暂估,暂列。
如果建设方想将工程中总包范围内部分项目单独自行招标是否可行?
原则上,不允许肢解分包,所以一个项目只有一个总包,总包无法施工的,再进行专业分包招标。
建设方想将工程中总包范围内部分项目单独自行招标,这是肯定不对的,总包范围内的项目,就是总包做,分包只能和总包签订合同,建设单位无权把合同内的工作内容肢解分包给其他单位。
总包范围内的项目二次招标,由总包单位组织,监理和建设单位旁听。
中国 | 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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