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有个工程最近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合同为固定单价(我们这边默认的就是固定综合单价,具体我也分不清楚,合同上写的是固定单价),投标时,土方开挖清单工程量为4万m3(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当时未进行投标答疑),定额工程量=GDL(清单工程量),这个4万m3是以放坡开挖的方式计算得出的,综合单价为4元/m3。现在问题来了,工程完工后,结算时,审计以清单计价规范为由,把我们这项的土方按投影面积计算,得出清单工程量1万m3,又以固定单价为由,综合单价按4元/m3,这样就这一项就审减了十几万(还影响了后面的土方回填的量),但是我们单位是按照图纸上的剖面图进行的放坡开挖,我们单位怎么样才能据理力争啊???很急啊,在线等
发表于 2016-10-26 查一下工程量清单上的说明及特征描述上的说明。一般清单量按计价规则计算的话会有说明的。
您好:
承发包过程再梳理一下:招标文件计价计量原则约定、清单规范是否已明示等。
按全统清单计价规则进行招标,土方工程计量原则就是实体净量,投标人应该按清单规范计量原则进行综合考虑报价,这应属于投标人对规范理解不偏差带来风险。
另外:如果项目是辽宁省的,且约定是辽宁清单,那么此项可以提出按实际包含放坡量进行计量,辽宁清单规范计量规则同辽宁省定额子目计量规则,即清单与子目一一对应关系。
全统清单与地方规范会有差异性,案例本人需根据经历实际案例所在地和项目实际情况,查询当地规范和承发包过程招标人明示条款。
点评 南烟木北 发表于 1楼 2016-10-25 我们公司有个工程最近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合同为固定单价(我们这边默认的就是固定综合单价,具体我也分不清楚,合同上写的是固定单价),投标时,土方开...查一下工程量清单上的说明及特征描述上的说明。一般清单量按计价规则计算的话会有说明的。
我找到依据了。城乡建设局出的一个文件给了充分的说明,鄂建文[2016]39号文。如下:
三、《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1、“A.1 土方工程 注6”: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按表A.1—2、表A.1—3规定计算;办理工程结算时,按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
我们施工组织设计上有句话,沟槽开挖按设计要求施工。而设计要求是需要放坡的,且给了工作面及放坡的数据。
找到依据就好。2013计价规范土方工程的规则有两种,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选用哪种。
很显然是含放坡的,依据也有。
如果是总价合同,工程量也不是施工方的责任。凭什么要施工方全部承担工程量的风险(由4万变1万)工程量变化-75%
如果单价合同,那就按相关依据计算了。
答:这个就是前期投标的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带来的差异,还有就是两种不同规则之间造成的工程量的差异,正如翔宇专家说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重点还是去找证据和资料,这样才能收回你们的损失的。
湖北 驻马店 | 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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