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4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单、多层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特等、甲等剧场,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
2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展览、商店、餐饮和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和手术部;
3设置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办公建筑等;
4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
5大、中型幼儿园,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老年人建筑;
6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7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设置在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
对于单层超过1500m2但是不超过3000m2这种情况,是否需要设立自喷呢?某设计院对这个条文进行了讨论,有以下的观点:
1.不论怎样,为了安全尽量设立,现在消防终生责任制,这是保证安全并且保护自己的一种最好的方式(偏主流,并且安全)
2.严格按照规范来执行,如果在规范安全内可以不做,那么没必要为了过度的安全做投资。好比一个单层建筑,你可以做消火栓系统、自喷系统、消防水泡、气体灭火等等各种灭火系统,但是毫无用处。度的问题很难掌握。
3.甲方代表:咳咳,我认为按照规范,能不做就不做。现在啊,行情不好,控制成本,控制成本。
4.呵呵,我都行。我画图就行。
我带着热爱学习和工作的精神参与了讨论。我认为,规范对于我们设计人员就像法律对于律师一样的,我们所设计的建筑就想法律人士为人辩护一样。可以说我们决定着建筑的质量合理甚至是人的生命安全,所以我们对规范应该就想律师对待法律一样,应该吃透。
辽宁 抚顺 | 给排水
0 关注
4 粉丝
39 发帖
31 荣誉分
∨
简介
二维码(建议尺寸8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