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发表于2005-10-09     1052人浏览     3人跟帖     总热度:10  

1. 总则
  1.1 为控制城市水污染,促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制定本技术政策。
  1.2 本技术政策所称“城市污水”,系指纳入和尚未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之混合污水。
  1.3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指导污水处理工艺及相关技术的选择和发展,并作为水环境管理的技术依据。
  1.4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水环境规划、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以及城市排水专业规划的要求,做到规划先行,合理确定污水处理设施的布局和设计规模,并优先安排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建设。
  1.5 城市污水处理,应根据地区差别实行分类指导。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环境条件及地理位置等因素,合理选择处理方式。
  1.6 城市污水处理应考虑与污水资源化目标相结合。积极发展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泥综合利用技术。
  1.7 鼓励城市污水处理的科学技术进步,积极开发应用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2. 目标与原则
  2.12010 年全国设市城市和建制镇的污水平均处理率不低于 50%,设市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低于 60%,重点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低于 70%。
  2.2 全国设市城市和建制镇均应规划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标排放的工业废水应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并与生活污水合并处理。
  对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应严格控制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并在厂内进行预处理,使其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排放标准。
  对不能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居民区、旅游风景点、度假村、疗养院、机场、铁路车站、经济开发小区等分散的人群聚居地排放的污水和独立工矿区的工业废水,应进行就地处理达标排放。
  2.3 设市城市和重点流域及水资源保护区的建制镇,必须建设二级污水处理设施,可分期分批实施。受纳水体为封闭或半封闭水体时,为防治富营养化,城市污水应进行二级强化处理,增强除磷脱氮的效果。非重点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可先行一级强化处理,分期实现二级处理。
  2.4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根据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规模和对污染物排放控制的特殊要求,可积极稳妥地选用污水处理新技术。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应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的要求。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有特殊要求的,须进行深度处理。
  2.5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按照远期规划确定最终规模,以现状水量为主要依据确定近期规模。
3. 城市污水的收集系统
  3.1 在城市排水专业规划中应明确排水体制和退水出路。
  3.2 对于新城区,应优先考虑采用完全分流制;对于改造难度很大的旧城区合流排水系统,可维持合流制排水系统,合理确定截留倍数。在降雨量很少的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合流制。
  3.3 在经济发达的城市或受纳水体环境要求较高时,可考虑将初期雨水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
  3.4 实行城市排水许可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监督检测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水质和水量,确保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有效运行。
4. 污水处理
  4.1 工艺选择准则
  4.1.1 城市污水处理工艺应根据处理规模、水质特性、受纳水体的环境功能及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要求,经全面技术经济比较后优选确定。
  4.1.2 工艺选择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包括:处理单位水量投资、削减单位污染物投资、处理单位水量电耗和成本、削减单位污染物电耗和成本、占地面积、运行性能可靠性、管理维护难易程度、总体环境效益等。
  4.1.3 应切合实际地确定污水进水水质,优化工艺设计参数。必须对污水的现状水质特性、污染物构成进行详细调查或测定,作出合理的分析预测。在水质构成复杂或特殊时,应进行污水处理工艺的动态试验,必要时应开展中试研究。
  4.1.4 积极审慎地采用高效经济的新工艺。对在国内首次应用的新工艺,必须经过中试和生产性试验,提供可靠设计参数后再进行应用。
  4.2 处理工艺
  4.2.1 一级强化处理工艺
  一级强化处理,应根据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规划要求和建设规模,选用物化强化处理法、AB 法前段工艺、水解好氧法前段工艺、高负荷活性污泥法等技术。
  4.2.2 二级处理工艺
  日处理能力在 20 万立方米以上(不包括 20 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设施,一般采用常规活性污泥法。也可采用其它成熟技术。
  日处理能力在 10―20 万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设施,可选用常规活性污泥法、氧化沟法、SBR 法和 AB 法等成熟工艺。
  日处理能力在 10 万立方米以下的污水处理设施,可选用氧化沟法、SBR 法、水解好氧法、AB 法和生物滤池法等技术,也可选用常规活性污泥法。
  4.2.3 二级强化处理
  二级强化处理工艺是指除有效去除碳源污染物外,且具备较强的除磷脱氮功能的处理工艺。在对氮、磷污染物有控制要求的地区,日处理能力在 10 万立方米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一般选用 A/O 法、A/A/O 法等技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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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5-10-26   |  只看该作者      

2

自己认为不错的资料自己顶,都沉底了,可惜!

 发表于2005-10-27   |  只看该作者      

3

资料确实不错,我也顶一下,希望大家都能够看到。

 发表于2005-10-27   |  只看该作者      

4

SUNLIGHT77本月获得的信誉分已经达到了每月最大值30,按照论坛规则不能再赠予信誉分
过五天再说

sunlight77

河南 济宁 | 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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