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副秘书长吴忱介绍,纵观去年受理所有投诉案件,以房贷申请不畅或失败而导致的纠纷案件居多。“这也是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后,消费者维权的一个新焦点。”据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相关数据显示,2010年受理的投诉案件总数量为272宗,2011年受理案件总数量为336宗,较前年上升8%。其中,2010年投诉案件调解成功率为32%,2011年案件调解成功率为37%。
调控政策引出新纠相关法律应尽早修订
针对目前房地产中介行业存在的买卖交易的纠纷,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会长廖俊平接受采访时表示,除了要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的自律管理,规范并提高服务人员执业素质,还需要引导消费者建立科学正确的维权意识。消费者在接受房地产中介服务时,应清楚地认识到自己享有的权益及需要履行的义务。廖俊平提到,自2010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并落实,原有的法律法规已无法适应新的政策变动,致使买卖双方及中介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产生新的纠纷与矛盾。譬如近两年因银行的房贷收紧,部分买家因房贷申请不畅而产生的买卖纠纷。建议有关部门因根据政策变动而及时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条例,从法律层面上切实保障买卖双方及中介公司的合法权益。
法律缺失买家购房还需“多打听”
根据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中介机构在居间合同中的告知义务,告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的权属、面积、查封抵押情况、租赁情况、使用限制和房屋质量状况等事项。对于卖方来说,是否应将房屋内发生凶杀案的情况告知买方,法律上并无明文规定。
购房人如何在购房时避免此类事件发生,建议购房人购房时除查看购买房屋本身的情况外,还可以向大楼物业管理公司或邻居了解是否发生过类似事件;同时,购房人也可在合同中与卖方明确约定该物业未发生过相关事件,如卖方有意隐瞒,购房人可依此要求解除合同或者酌减房屋价款、赔偿损失等。双方约定书面条款,以便在发生类似纠纷时有据可依。
来源:搜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