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并非是计划多了还是少了的问题,而是还完全不成熟、不健全的问题。因此,当前最急迫的任务,就是尽快强化房地产市场化的制度改革,用成熟房地产市场中有效的经济杠杆来化解当前的种种问题。
近来,国内有关房地产的市场与计划之争风起云涌。
有人认为,政府对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干预过多,市场法则少了。如果这些房地产政策不改变,不仅与市场经济法则相悖,而且是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一种倒退。政府对楼市的管理,更多应采取市场化的原则,城市住房限购令应取消。
也有人认为,当前房地产宏观调控刚见成效就放宽限购,必然使得所有调控努力都前功尽弃,所以城市住房限购令不可取消。
其实,这样的争论,没有建立在当前房地产市场现实的基础上,或前提条件不明确。
可以说,这些年来的房地产市场不仅不是个成熟的市场,而且集中了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弊端。因为,当前房地产市场的最大特征,就是住房市场要素的非市场化及住房产品的市场化。土地、资金、劳动力、城市规划等要素不是经过市场方式来运行的。
比如,土地,在土地公有制的情况下,2004年7月以前的土地交易基本上是通过政府与房地产开发商台下的协议来完成。在2004年7月之后,尽管土地通过拍卖方式交易,但土地拍卖规则都是由地方政府设定的。所以,绝大多数土地的交易同样没有通过有效的市场机制来完成。
房地产是资金密集型产业,房地产信贷政策是决定楼市能否繁荣的关键。在中国金融市场严格的管制下,政府的不少信贷政策通过管制资金的价格与数量,把社会稀缺的资金以低成本的方式流入房地产开发商及住房投机炒作者手中。
比如,近十年来的住房信贷政策,由于不是把住房的民生问题放在首位,而是把住房市场作为经济增长的工具,进而使得全国各城市的楼价在过度优惠的信贷政策之下被一再推高。这样,房地产市场繁荣了、各地方的GDP上去了、土地财政增长了、地方政府的业绩好了。但是这种繁荣是建立在政府对利率与信贷管制基础上,是建立在管制利率对存款人财富转移的基础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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