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找一个固定收入的公务员当丈夫,生活有依靠,老了有保障。”马女士没想到,自己钓到的金龟婿不是民警,不是公务员,而且是有妇之夫。男友向她借走31万元,抵押的房产证是假的,办的结婚证也是假的。近日,“男友”陈某被包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9年1月,在舞厅跳舞时,马女士认识了陈某。人到中年,马女士希望找到一个有固定收入的公务员,这样生活有依靠,老了有保障。一天,陈某将她带到新站派出所门口,告诉她,自己曾在这里上班,后来调到长丰县公安局治安科当教导员(治安科并没有教导员一职)。陈某还不时当着马女士的面给“部下”布置工作。
两人同居后,陈某以投资项目等借口3次向马女士借钱,只打了一张欠款26.5万元的欠条。陈某将自己的“房产证”抵押给她,并再次借了马女士6万元。其间,两人照了合影,准备去办结婚证。陈某说自己在民政局“有人”,她不用去。几天后,陈某将“结婚证”交给马女士。
马女士多次找陈某要钱。陈某多次推脱,引起马女士不快。她将陈某约到家,并要求陈某带她去房产局查看房产证真假。陈某害怕了,打电话给自己的女儿“求助”。陈某女儿报警,陈某的真面目暴露。
经查,45岁的陈某是下岗工人,房产证和结婚证都是花钱找假证贩子办的,而且他还没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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