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海口首次拍卖闲置土地

发表于2001-06-05     217人浏览     0人跟帖     总热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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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在拍卖了已停建六年之久的“半拉子工程”——海星大厦之后不久,最近又成功拍卖了位于工业大道北侧的一块近12亩闲置土地,总成交价358万元,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据介绍,这是海口市第一次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在拍卖现场有3家单位举牌竞买。最后以每亩30万元被海南银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买下。
^^^^据银建公司副总经理瑞民透露,该公司准备将这块地建成花园式的办公场所。
^^^^1999年7月,国务院把海南确定为处置积压房地产的试点,要求海南要为全国提供经验。近年来,海口市把处置积压房地产当作新一轮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牛鼻子”。通过市人大立法等多项措施强制处置,使处置工作有了一套完备的法律法规依据。他们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处置海南积压房地产试点方案》中可以运用经济手段消化存量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出《关于加快停缓建工程处置工作的决定》。这一决定为停缓建工程产权人提供了限期建设、现状竣工和权益置换三种处置方式,要求产权人在60日内申报处置方案,同时规定对位于城市重要区域、重要道路或对城市景观有重要影响的停缓建工程,产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申报处置方案或未按批准的处置方案实施的,由指定机构代为处置。代为处置的机构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性质的机构。决定规定,产权人逾期未与代为处置机构签定代为处置协议的,由代为处置机构转让产权,或以投资经营、作为公共用地方式安排使用。按转让产权方式处置的,须通过房地产有型市场公开招标或拍卖;按安排使用方式处置的,可通过房地产有型市场向社会公开招商,由投资者投资经营使用,使用期满后将工程退还给产权人。
^^^^为此,海口市专门设立处置停缓建工程受理、审批和监管的工作机构,制定处置方案的报批程序、监管程序、具体工作方案、监督实施的措施等,以确保这项工作有序、规范、高效地展开;完善了配套的相关政策,列出停缓建工程复工建设及在销售过程中涉及的收费项目清单,明确免收或减收项目;组建代为处置的机构并确定其运作机制,成立了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
^^^^前不久,被中石化长岭炼油有限公司以3000万元竟买成功的“半拉楼”——海星大厦,位于海口市繁华街区的龙华路,总报建面积3.5万平方米,1992年动工后完成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到1994年因资金短缺而被迫停工,属典型的临街“半拉子”楼。
^^^^海星大厦和其它绝大多数“半拉子”工程一样,有其复杂的债权债务纠纷。自从拍卖前项目清算的公告发布后,一共有23家债权人前来申报,涉及债权金额达1.9亿多元,其中项目实际投资约1亿元。
^^^^据介绍,像海星大厦这样的“半拉楼”海口市有400多个,总建筑面积达1200多万平方米,用地面积316万平方米,沉淀资金149亿元。这些工程百分之七十以上都是靠银行贷款兴建的,其特点是位置好、规模大、功能杂、成本高、产权不清,绝大多数的开发商都缺乏后续资金,无力再建。多年来一直被认为是制约全市经济发展的瓶径之一。
^^^^拍卖为海口市处置积压房地产开拓了新路子。全市已把10多个停缓建工程转化成为经济适用房进行续建,转化面积89117平方米,已预售面积62310平方米。
海口首次拍卖闲置土地-筑龙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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