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期内施工方应承担的义务

发表于2009-07-06     1649人浏览     3人跟帖     总热度:10  

 发表于2009-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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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保修义务和内容在相关规定里非常明确,比较容易扯皮的是与业主分包项目的交接面的保修问题。
2、开发商对付施工单位还不有的是办法,你工程决算还没有完成、工程尾款不要了?
3、在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约定,施工单位接到维修通知必须到场维修的时间期限(必须切实可行),否则业主另行安排,其维修工作量和费用最好请原来的工程监理核定(或者其他第三方),或维修队报价,物业和业主工程部审核。
4、要杜绝口头通知或电话通知维修,传真应该有签收回复。最好在合同内约定法定通讯地址,邮递快件,签收回执留存,将来有纠纷处理时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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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奖励于 2009-07-07 16:22:09

lzhhyp0510

云南  | 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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