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中第五条规定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虽然现场所有的实质性因素都没有改变,但专家优化的施工方案改变了投标时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那这样的变更是够应改变造价呢? |
因为专家论证都是在确定施工单位后,组织施工前实施的,那就等于开了个口子改变投标报价的机会了 |
我先抛砖引玉发表我的观点:在地质情况未变、设计图纸的实质性内容未变更的前提下,施工单位投标时原方案未能保证安全要求,经专讲论证优化了安全方案,并不是建设单位的责任,因此,相应的措施费用也不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
江苏 常州 | 路桥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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