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新的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国标)
附录 A 土石方工程/注(释)⑧ 已经说明
注⑧: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管沟工作面增加的工程量) ,是否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如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办理工程结算时,按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按表 A.1-3、A.1-4、A.1-5 规定计算。
可见,土方工作面、放坡工程量是否并入,应结合各省地区的清单规范(省标)计算。
而在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国标)中,没有相关注释、说明。仅显示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
望能给楼主有所帮助。
不用考虑 挖基础挖土方也都是一个方向后退进行
基坑放坡 土方量也已经计算
我想问如果按照清单计价规范,挖基础土方时考不考虑工作面?
我想你是没有搞清楚清单和定额的关系。
挖基础土方中,清单计算规则,不等于定额计算规则。即,清单工程量不等于定额工程量。
清单规则中,工程量不考虑工作面,放坡等工程量,但清单的合价是和定额的合价一样的。
定额的合价是根据定额工程量及定额单价来的。
定额工程量要计算的工作面,放坡增加的工程量,都要计入定额合价。
所以清单工程量里不考虑工作面,放坡,但合价是含了这部分费用的,单价是工程量和合价反除得来的。
组价定额无需考虑放坡及工作面(按清单工程量组价)。结算时按实际确认的开挖资料【应包括:原场地平均地坪标高测量图(百格网)、现场实际开挖图、等】调整清单工程量结算。调整工程量包括工作面、放坡、基坑坡道等等全部土方量。
定额工程量应该按照清单工程量进行组价。原因在于:清单是基于一个平等的报价平台。若由投标方各自考虑工作面、放坡等因素。各自报价就会出现较大差异。与上述原则背离。
再次,考虑放坡、工作面的综合单价不能准确反映土方单价。变更、签证增加工程量不宜采用原综合单价。
08规范就存在这样的问题。
清单量可以视为建设方要求的(结果)量,定额量(方案量)可视方各投标方(或中标后称施工方)采取不同施工方案或措施计算出来的量。
13规范土方工作面、放坡工程量是否并入,应结合各省地区的清单规范(省标)计算。
本人还是强烈建议各省将工作面、放坡等计入清单工程量或最终按实际开挖图结算(即使招标清单工程量未计入工作面、放坡,但结算时调整计入)。这也是13清单规范土方的本质要求。
若将工作面、放坡组价在综合单价,土方综合单价就会失真,使其高于原本的综合单价。过程中的变更、签证如何采用此单价?而且定额量考虑的工作面、放坡各报价单位考虑不一,存在差异。
按清单编制的工程量是不考虑放坡及工作面问题的,这个清单计算规则有明确规定,至于定额的计算规则要看各省市的相关规定。清单报价时候如果你不考虑放坡和工作面问题那你报出的价格绝对低了,如果指望在工程结算时候或工程施工过程证按实际开挖图计算基本不可能,因为清单合同是单价合同,如果不发生地质变化情况等基本不会在结算时候重新组价的问题。清单报价就是一种价格竞争。
广西 江门 | 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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