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建是萍乡市人,曾因诈骗罪获刑7年,1998年刑满释放,2009年,得知萍乡市安源区安源经济转型产业基地招商引资可提供优惠政策,吴某建打起了假招商真骗钱的主意。当年10月,吴某建找到区商务局及区政府负责招商引资的领导,自称某公司法人代表,主要从事生物农药的研发、生产,并伪造了专利技术的授权许可。10月30日,在一无资金、二无技术和设备的情况下,吴某建与安源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落户协议,约定政府以每亩3万元的价格提供200亩土地给吴某建所代表的萍乡市益源生物科技开发中心。
11月2日,吴某建在工商局注册了有效期仅为6个月的“萍乡市益源生物科技开发中心”,7月18日,吴某建又申请设立了“空壳公司”江西益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据公安机关查证,当时连注册资金也是借的。
百万保证金被挥霍
2010年1月至2011年8月间,吴某建在骗取安源区政府交付使用的工业用地后,大肆承揽工程建设项目。
吴某建收取各工程队交付的工程保证金共计128万全部用于个人挥霍。一段时间后,有的工程施工队因被收取保证金却没有按时开工,有的工程队没有按时收到进度工程款,怀疑其中有诈,纷纷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据了解,因不少工程队与吴某建签合同并交纳了保证金后包工包料建设,吴某建还造成施工单位900余万元工程款无法支付。
2011年9月,萍乡市司法部门介入后将吴某建抓获。近日,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吴某建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吴某建不服判决已提起上诉。
来源:新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