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公司和装修公司合作,承揽一家饭店的装修工程结果被骗。装修公司一纸诉状将贸易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还为了承揽工程而借的17万元。而贸易公司却认为钱已经按照合同给了发包方,自己也被骗了,被骗走的钱不应算在自己账上。
刘某是装饰公司的老总,陈某是贸易公司的老板。前年,两家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以装修公司的名义对一家大型饭店的装饰改造工程进行投标、承揽,该工程中标后由装修公司施工管理,自负盈亏,贸易公司不参与工程的施工,仅负责办理中标前后协调业主、评委等工作,承担前期协调的一切费用,以及在施工过程中负责协助装修公司工程款资金回笼等相关协调工作,最后按工程实际施工结算价款总额的8%提取佣金。随后,装修公司向贸易公司汇款25万元。
在工程投标承揽过程中,陈某告诉刘某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向刘某个人提出借款100万的要求,刘某通过装修公司的账户向陈某公司账户转账25万元。但后经查实,这个工程涉嫌诈骗,工程最终没能承揽成功,而陈某已将所有款项支付给发包方。此后,陈某经多方努力追回8万元,返还给刘某。“我也是这个工程的受害人,赔了几十万元。”面对刘某的说法,陈某也喊冤。
根据协议,约定由贸易公司负责办理中标前后协调业主、评委等工作,承担前期协调的一切费用,而项目没有成功,所以装修公司无需向贸易公司支付投标、承揽费用,因此可以认定双方是借贷关系。法院一审判决,陈某付给刘某17万元。
工程最终没能承揽成功,而陈某已将所有款项支付给发包方。此后,陈某经多方努力追回8万元,返还给刘某。“我也是这个工程的受害人,赔了几十万元。”面对刘某的说法,陈某也喊冤。
根据协议,约定由贸易公司负责办理中标前后协调业主、评委等工作,承担前期协调的一切费用,而项目没有成功,所以装修公司无需向贸易公司支付投标、承揽费用,因此可以认定双方是借贷关系。法院一审判决,陈某付给刘某17万元。
来源:互联网
中国 | 其它专业
1 关注
39 粉丝
999+ 发帖
6 荣誉分
∨
简介
二维码(建议尺寸8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