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转换层的高层建筑结构,其抗震等级应符合本规程第3.9节的有关规定,带托柱转换层的筒体结构,其转换柱和转换梁的抗震等级按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中的框支框架采纳。对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当转换层的位置设置在3层及3层以上时,其框支柱、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抗震等级宜按本规程表3.9.3和表3.9.4的规定提高一级采用,已为特一级时可不提高。
1-2层的转换结构,按照规程表3.9.3与表3.9.4确定抗震等级,规范中对于剪力墙的抗震等级区分底部加强部位与普通部位,但是软件默认所有的墙构件抗震等级相同,如果要按照规范提高底部加强区的剪力墙抗震等级,需要按照图 10.2.6-1所示,选择“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区剪力墙抗震等级自动提高一级”,此时程序才能对底部加强区自动提高。当然对于规范的高位转换框支剪力墙结构,需要在此基础上还需将框支柱及底部加强区的剪力墙抗震等级在规程表3.9.3与表3.9.4的基础上再提高一级。
图 10.2.6-1 框支结构底部加强区剪力墙抗震等级自动提高一级选项
如图 10.2.6-2的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属于高位转换结构,转换层在第5层,根据结构的高度及烈度确定出的结构中框架的抗震等级为二级,剪力墙抗震等级也为二级,如图 10.2.6-3所示,同时选择“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区剪力墙抗震等级自动提高一级”,然后进行整体计算,计算完毕查看最后的结构中框支柱及底部加强区的剪力墙抗震等级。
图 10.2.6-2高位转换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三维图
图 10.2.6-3 剪力墙及框架的抗震等级均为二级
计算完毕查看到的底部加强区的剪力墙及框支柱抗震等级分别如图10.2.6-4所示。由于框架的抗震等级二级,该结构为高位转换,程序自动根据转换层所在的层号判断,因此,按照规范本条对于框支柱抗震等级提高一级,框支柱抗震等级达到一级。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二级,按照规范表3.9.3可得底部加强区剪力墙抗震等级提高一级,同时按照规范本条对于高位转换的底部加强区剪力墙抗震等级需要再提高一级,因此,底部加强区剪力墙抗震等级达到特一级,在软件中标识为“0级”。
图 10.2.6-4 底部加强区剪力墙及框支柱抗震等级
转自公众号:PKPM构力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