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诉讼手段,施工企业还可以采用以下方法追索工程款:
若建设单位无法支付工程款,但有房屋或在建工程,施工企业可以与建设单位签订《以房抵债协议》,约定将建设单位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没有被抵押、没有被查封等不存在权属争议的房屋,按照评估或者双方商定的价格抵给施工企业,代替以货币形式支付工程款,从而履行支付工程款的义务。
此外,还要设定合理的买卖形式,避免重复纳税。
承接续建工程;
帮助房产商推销房屋,用售房收入偿还欠款;
撮合供料商购买商品房,抵消我方所欠料款。
即三角抹帐,通过债权债务整合达到债权债务消灭的目的。
对于清欠难度大的“钉子”类债权,可采取“贴、跟、咬”的方式,不达目的的誓不罢休。可以天天往债务人处跑,用诚意感动对方,用纠缠烦倒对方。但不宜采用聘请社会“私人侦探”跟踪,更不能采用软禁绑架等违法手段。
申请项目所在地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云南某集团多次请云南当地电视台对长期拖欠巨额工程款不换的某大厦等工程项目业主单位进行曝光,使恶意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商引起社会关注,从而取得清欠效果。
施工企业一定要根据合同和法律规定去争取自己应得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够获得工程利润,不至于“辛辛苦苦干两年,最后不落一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