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人类从原始的以薪火延续到以灯光照明的现代文明时,在建筑光环境创造中,出现了光环境与主体间的诸多变异。由于政要的形象工程、设计师的作品主义、企业者的经济利益的驱动,作为建筑环境主体人的地位,却被工程、主义和利益中的“灯”、“光”、“亮”取代。在“绿色”和“生态”美妙口号下,习惯于搞造完全人工空间的根深蒂固,已影响到现时的光环境创造理念、技术方法和产品创作。从而导致以耗费能源,污染环境,伤害主体人的生理和心理健康为代价的严重后果。良好的人居光环境取决于全心全意用足自然光,在创造中充分发挥灯光的服务居住环境的功能,展示主人兴趣的素质的功能,创造适宜生存空间的功能。[著者文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