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京都建工资讯月报│2018年3月刊

发表于2018-04-10     667人浏览     0人跟帖     总热度:10  

京都建工资讯月报│2018年3月刊_1

政策法规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

现批准《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262-2017,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

 

施行日期:2018年3月1日

发布机构:住房城乡建设部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及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8年版》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部24号令等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需补充或调整了内容;补充部24号令未做出明确规定但有必要在施工招标标准文件中进一步明确的内容;在施工招标标准文件中增加专门章节“附录”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条款示例;将原标准文件中的计量支付条款从技术规范分离出来;在施工技术规范中强化安全施工管理和标准化管理。

 

施行日期:2018年3月1日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部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

2018年1月26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通过《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办法》进一步确定查询主体、分类别限定查询权限;明确了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方式;首次明确违反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安全保护义务的法律后果;规定不动产登记查询与政府信息公开应当分别处理。

 

施行日期:2018年3月2日

发布机构:国土资源部

《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城市管理监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严格防控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促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施行日期:2018年3月8日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决定》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取消后,将主要通过市场竞争、信用约束、行业自律来规范招标代理行为。住建部办公厅在《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市[2017]77号)中,对此予以明确:向省级“一体化平台”报送人员、业绩等基本信息,并对外公开;对工程招投标强化监管;强化信用约束,发布行业自律公约;加大投诉举报查处力度。

施行日期:2018年3月8日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18年工作要点》

《要点》提出,要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通过市场手段倒逼各方主体质量责任的落实。具体提出了6大方向的工作重点,包括工程质量提升、推动建筑业质量变革、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提升勘察设计质量水平等。

施行日期:2018年3月26日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8年工作要点》

《要点》提出,继续探索在采用常规通用技术标准的政府投资工程实行提供履约担保基础上的最低价中标;出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继续修订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以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为重点,推行履约担保和工程款支付担保。

施行日期:2018年3月27日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现批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22-2017,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0.1、4.0.2、4.0.3、4.0.4、4.0.5、4.0.6、4.0.8、4.0.9、4.0.10、4.0.11、4.0.12、4.0.13、4.0.14、5.1.1、5.2.1、5.3.1、6.0.1、6.0.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版)同时废止。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的内部装修防火设计,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防火设计。

 

本规范共分6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装修材料的分类和分级、特别场所、民用建筑、厂房仓库。

施行日期:2018年4月1日

发布机构:住房城乡建设部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分别从前期保障、专项施工方案、现场安全管理、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施行日期:2018年6月1日

发布机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对必须招标的项目作出具体规定即:“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施行日期:2018年6月1日

发布机构:发展改革委员会

建工大事记

政府工作报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再压减一半。”

京都建工资讯月报│2018年3月刊_2

深化“放管服”改革方案

2018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今年将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各类证能减尽减、能合则合,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大幅缩短商标注册周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再压减一半。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8年普利兹克建筑奖揭晓

京都建工资讯月报│2018年3月刊_3

巴克里希纳·多西教授建筑作品

2018年3月7日,印度的巴克里希纳·多西教授(Balkrishna Doshi)当选2018年普利兹克建筑奖获得者。普利兹克奖评审团将本年度的奖项颁发给多西,旨在表彰他成就的一百多座建筑作品所展现出的卓越建筑才华,他对国家和自己所服务社区的承诺与奉献,以及他在漫长的职业生涯中为世界各地专业人士和学生所树立的杰出典范。评委评论其作品“影响到社会上各个经济阶层人们的生活”。

(来源:筑龙新闻)


国务院机构改革:住建部城乡规划管理职能划归自然资源部

2018年3月13日,城乡规划将由新设立的自然资源部主管。

京都建工资讯月报│2018年3月刊_4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演变

此次改革中,国土资源部改组为自然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改组为生态环境部,并且均扩充了许多新的职能,这是因应生态文明战略的具体行动。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

国家相关部门的演变

过去60多年,城乡规划归属建设部门,国家发展的重心也偏向开拓和建设,而自然资源部的设立,显然是以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为主旨。这也许意味着未来规划工作的重心将发生改变,十八大以来所倡导的两山理论、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将通过规划引领进入实践行动。

(来源:中国城乡规划网)

住建部发布《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3月15日,住建部发布《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面向有关单位征询意见,意见反馈截至4月13日。

 

《征求意见稿》提出,将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健全与全过程工程咨询相适应的项目审批和监管制度,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诚信评价体系;培养与行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据此,《征求意见稿》确立了相关重点任务。其中,《征求意见稿》明确,鼓励非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同时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体系等。

(来源:住建部网站)

中铁一局、上海工程局、中铁建大桥局晋升“四特四甲”

2018年3月15日,住建部发布最新《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中铁一局、中铁上海工程局、中铁建大桥局晋升“四特四甲”。

京都建工资讯月报│2018年3月刊_5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摘录

1.中国铁建“四特四甲”阵营再添一员强将

 

中铁建大桥局在此次同时获得建筑工程特级资质与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后,成功晋升到“四特四甲”行列。此次审查意见公示后,中国铁建及其下属单位中仅集团本部(不涵盖三级公司资质在内)就拥有“四特四甲”的企业达到八家,仍然保持着行业领先的地位。

 

中铁建系中已仅集团本部得到住建部核准的“四特四甲”企业有:中铁十一局、中铁十四局、中铁十七局、中铁十八局、中铁十九局、中铁二十一局;已经获得住建部专家意见审查同意的“四特四甲”企业有:中铁二十四局、中铁建大桥局。

 

2.中国中铁获两项特级资质,两家单位晋升“四特四甲”

 

此次,中铁一局与中铁上海工程局两家单位在分别收获了一项特级资质及一项设计行业甲级资质,也成功晋升到“四特四甲”。

 

从2017年8月,中铁四局成为中铁系中第一家仅集团本部就晋升到“四特四甲”的企业,这仅大半年的时间,中国中铁就已经有六家“四特四甲”了,已正式晋升“四特四甲”的企业有中铁四局、中铁五局、中铁十局,得到住建部专家意见审查同意的“四特四甲”企业有:中铁一局、中铁三局、中铁上海工程局。

 

3.三家单位成功晋升“双特”

 

水电十一局(建筑、水利)

中建新疆建工(市政 电、建筑)

中建五局三公司(建筑、市政)

(来源:住建部网站)

怀柔科学城政务服务中心正式揭牌

京都建工资讯月报│2018年3月刊_6

怀柔科学城政府服务中心

3月22日,怀柔科学城政务服务中心举行揭牌仪式正式投入运行。怀柔区委书记常卫、区长卢宇国、中科院怀柔专项办副主任北京综合研究中心书记冯稷,以及区内行政审批相关部门和科学城筹备办领导出席揭牌仪式,区委常委、副区长于海波主持仪式。

 

科学城政务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038平米,分上下两层。一层为办事大厅,设有窗口办公区、自助服务区、公共休息区、沟通洽谈区等;二层为办公用房、机房、会议室等。

 

科学城政务服务中心职能,以科学城建设的经济审批服务为主,重点协调服务科学城内企业和项目的行政审批,同时满足办事人,特别是中大型企业对工商、税务的全功能需求。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行政许可管理协调办公室网站)

住建部开展“跨省揽活”专项检查

3月23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开展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设置市场壁垒、限制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的行为,清理废除妨碍构建统一开放建筑市场体系的规定和做法。

(来源:住建部网站)

上海:社会投资工程不再强制招投标,部分项目取消强制监理

3月25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本市施工许可办理环节营商环境的通知》。要点包括,1、在上海市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中,可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不再强制要求进行招投标;2、取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前的建设单位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审核,改为由建设单位出具建设资金落实和无拖欠工程款承诺;3、在上海市社会投资的“小型项目”和“工业项目”中,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工程监理。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策选择监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其它管理模式。

(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京雄城际明年9月与新机场一同开通

北京市住建委近日对外披露正在协调推进的9项铁路工程进展。其中,京雄城际铁路北京段将在明年9月与新机场一同开通。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工程预计2022年7月完工。

京都建工资讯月报│2018年3月刊_7

京雄城际铁路北京段

京雄城际北京段将于2019年9月与新机场同步开通运营,这条铁路全部建成运营后,将构建连通京津冀重要节点城市与新机场临空经济区的快速客运通道。

京都建工资讯月报│2018年3月刊_8

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工程线路平面示意图

与京雄城际铁路一同服务南部及新机场的城际铁路联络线,于2017年3月6日正式开工建设,该工程下穿新机场段由北京新机场建设指挥部代建,目前已完成榆安2号隧道底板、拱顶及边墙施工,正进行隧道主体结构施工,一期工程预计2022年7月完工。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

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下降

3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

(来源:中国政府网)

建工动态

京都建设工程法律服务团队参加中国公路学会筑机分会第八届理事会议,王春军律师当选常务理事并作专业报告

京都建工资讯月报│2018年3月刊_9

部分团队人员

2018年3月27至29日,中国公路学会筑机分会第八届理事会会议在河南许昌举行,京都建设工程法律服务团队受邀出席。会上,京都合伙人王春军律师作专业报告,并被选为新一届的常务理事。

京都建工资讯月报│2018年3月刊_10

王春军律师的证书

王春军律师作出《公路工程施工纠纷法律解决要点分析》专题报告。报告围绕合同性质和效力问题、工程的质量问题、工程量的确认、工程款的确认、工程纠纷产生的过错责任、利息、管辖问题等几个热点展开,内容详实、案例丰富,得到与会领导、专家和个企业代表一致好评。

京都建工资讯月报│2018年3月刊_11

王春军律师现场发言

与会专家就公路建设中的新技术、新装备、新思路做了学术报告和专业交流。

京都建工资讯月报│2018年3月刊_12

中国公路学会第八届理事会议现场

据悉,本次会议由中国公路学会主办,有地方公路管理局、中交集团、中交一局、中铁二十四局、上海路桥、河南路桥、江西路桥、甘肃路桥等企事业单位参加。会议主要对第八届理事会换届进行选举。最终经大会选举产生了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人员,中交集团副总裁侯金龙担任新一届的理事长,谢玉田、周连营、王慧荣等当选新一届的副理事长。

第15期工程法律学习会学习报告

为了更好地夯实律师业务水平,提高律师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实践操作技能,2018年3月30日星期五下午3:00,在京都律师事务所总部23层第二会议室,工程法律学习会开展了第15期的每月学习交流会。

本期工程法律学习会的主讲嘉宾是中国重机集团海外工程公司总工程师王军。王军总工在海外从事海外工程建设工作二十余年,实践经验丰富,是我国海外工程管理及风险防控的实践大成者。

 

围绕海外工程管理及风险防范,王总工就援外工程的发展历程、国外工程的资金来源、中国涉外业务竞争力分析、国家相应扶持政策以及对涉外法律服务的建议进行了分享。

京都建工资讯月报│2018年3月刊_13

王军总工程师作分享

王工认为,中国涉外建设工程领域大有可为。一方面,就产业市场分析,国际上的高精尖技术产业被西方垄断,我国的竞争力相对较弱;而以纺织、服装贸易为代表的轻工业生产已经逐步转移到劳动力更为密集的东南亚国家,逐步成为夕阳产业。因此,作为第二产业的建设工程业务,在全球的市场前景非常光明。另一方面,在建设工程方面,中国有绝对优势。工程师专业水平高超、资质齐全、经验丰富;中国建造遍布世界,全球300米以上的高楼,有将近70%是中国建造。王工说,“中国工程业务能在全球领跑二十年。”

 

此外,王工还具体分析了涉外建设工程业务的国际市场。他认为,首先,东南亚依旧是中国的重点合作对象,是投资的热土,应当加强和东南亚地区的建设工程合作;其次,南美地区发展前景良好,合作前景广阔;最后,西方国家正值基础设施重建热潮,带来了另一轮合作机会。

 

会上,李磊律师、吕岩律师发表提问,王春军律师对会议做出总结,第15届京都建设工程法律学习会圆满结束。会后,与会人员合影留念。

京都建工资讯月报│2018年3月刊_14

第15期京都工程法律学习会参会人员合影

建设工程是京都律师事务所重点业务领域之一。京都建设工程法律服务团队律师大多具有国内一线开发与施工企业的从业经历,具备丰富的建设工程实践经验。在建筑类型方面,京都建设工程法律服务团队的法律服务全面覆盖住宅、商业综合体、文化娱乐、公共事业、工业项目、园区建设、PPP争议解决、基础设施;在服务环节方面,团队律师提供涵盖合约规划、招投标、合同审查及谈判、履约管理、工程索赔、验收交付及工程结算整个链条在内的全流程服务模式。该团队为深圳宝能集团房地产收购项目、怀柔科学城土地一级开发及工程建设、南海子郊野公园开发建设、中国航天标准大厦建设、同仁堂生产基地建设、北京新机场安置房建设等项目提供专项或全程法律服务。在国家推行“一带一路”政策的宏观背景下,京都建设工程律师团队积极拓展海外工程法律服务,伴随着中国的投资人、承包商走向世界,为中铁六局海外轨道项目、克里米亚机场建设项目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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