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造价从业人员的制度管理

发表于2005-07-28     2058人浏览     4人跟帖     总热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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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场准入条件不一致,从业人员素质不高
工程造价咨询是一门工程技术性很强的专业,按照国际惯例,从事工程造价咨询的专业人员应该是以工程技术为基础,兼有经济、法律、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而我国目前对从事这一行业的人员并没有作严格的知识体系限定,从业人员普遍知识面窄、知识结构很难达到这一要求。目前从事工程造价咨询的人员主要有造价工程师、工程预算员和注册会计师等,有的甚至没有任何执业资格。因此当前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不一致,总体服务质量不高。
(三)行业管理弱化
由于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行业自律组织创建时间不长,一些基本的行业管理制度,如统一的执业规范、业务监管办法和收费标准等尚未建立起来;许多执业机构内部管理不规范,队伍不稳定,兼职挂名多,基础管理薄弱,对从业人员缺乏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机制;由于缺乏统一的职业道德规范,从业人员在职业道德方面的问题也较为突出,风险意识淡薄,责任意识差。这些问题的存在必然制约工程造价咨询的健康发展。
四、加入WTO后对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面临的挑战
WTO规则的根本目的是解决市场准入问题,通过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非歧视等原则,要求各国以关税减让或进口承诺等方式开放市场。这种市场准入将促使各国尽快纳入全球一体化系统,并遵守国际经济活动规则。
按照中国进入WTO所作的承诺,中国的建设市场和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将加快开放的步伐。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政府减让表,我国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在市场准入限制上,承诺在2005年前,只允许外商设立合资、合作企业,2005年后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当国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入中国市场之后,工程造价咨询业与国外同行必然同场竞技,争市场、争人员、争业务,必然造成冲击。由于境外咨询机构与境内相比,无论是在组织结构,还是在运行方式、执业范围上都有其先进之处,境内机构受到的威胁将是前所未有的。
(一)境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司机制先进。
境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尤其是工料测量师事务所,大多为合伙人制,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种公司形式往往增大了咨询事务所的责任风险,委托方愿意将工程咨询任务交给这一类承担无限风险责任的机构;所以这类企业信誉一般较佳,工作认真负责,不敢弄虚作假。同时这类咨询企业为了转移风险,往往在境外投保专业责任险,这一方面降低了自身责任风险,同时又增大了信誉。基于此,我国加入WTO的初期大多数外商或国际组织贷款项目往往会倾向于委托这类境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而“诚信”原则则是WTO规则中非常重要的一条。由于国内的相应咨询机构多采用有限责任制,因此对风险的承担只以注册资本为上限,就大大影响了国内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诚信度。
(二)境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公正性较国内同类机构更好。
境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因为其公司机制为无限责任,加之属于专业人士合伙制企业,不隶属于任何利益团体,不能依靠某一具有垄断地位的机构承揽业务,只能依靠优质高效的服务来吸引客户,所以,其公正性较好。
(3)境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服务范围比国内企业更宽,手段更先进。它一般对委托方提供以工程造价为龙头的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投资估算、协助或代理招投标、工程合同管理、支付与索赔管理等内容,相当于同时履行国内造价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境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服务手段也更先进,一般均有强大的工程造价与工程管理系统软件支持,能为委托方提供详尽的工程进展以及支付资料,并能提出分析意见和控制措施,从而协助业主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投资进行监控并最终实现投资目标。这种做法比国内的现行造价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职责不清晰,要么混乱,要么各管一段的惯例要先进得多,所以也更有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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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达国家工程造价咨询业和专业人士管理方式
国外工程造价管理行业发展已有很长的历史。如英国从16世纪就开始出现工料测量师,1868年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协会”成立,此后各国相继出现很多著名的工程造价管理权威咨询机构。在最大投资效益的动机驱动下,工程造价师或工料测量师一直在研究和探索如何开展工程造价管理控制的理论和方法,投资项目回收期计算,项目净现值分析与计算和项目内部收益率分析与计算等现代投资经济与财务分析得到广泛应用。到了20世纪70―80年代,各国先后开始了自己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认证工作,纷纷推出自己的造价工程师或工料测量师资质认证所必须完成的专业课程教育。
(1)专业人士的资质管理
由于各国情况不同,其对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有的由各国的学会或协会负责,有的由政府部门负责。
英国政府不负责人员的资质管理,而由建筑师学会、土木工程师学会、特许建造师学会以及测量师学会负责进行人员资质评定。另外英国的咨询工程师协会虽然不是专门资质评定团体,但是对其成员机构提出了资格要求。此外,英国政府为便于在政府公共工程上使用咨询工程师,也公布了经审查的咨询人员名单。
美国是通过对建筑师和专业工程师资格的认定来管理从业人员。在美国要成为一名注册建筑师,首先要通过全国建筑师注册委员会组织的资格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在证书有效期内向各州注册。考试题目由“国家工程与勘测考试委员会”统一制定,但是最低分数由各州制定,最终批准注册工程的权利也在各州。
在德国咨询业相当发达。政府对咨询组织和咨询工程师的管理,宏观上依靠国家建筑法和地方法规对其行为予以制约,微观上依靠行业协会制定的工作条例,职业道德标准对其业务活动进行监督控制。政府不干预咨询组织的资质管理,没有专门的管理条例,咨询组织的生存发展依赖于市场调节。政府也不介入咨询工程师的执业资格管理,咨询工程师的执业资格由行业协会通过考试审查注册办法。行业协会的作用十分突出,政府只负责税收管理。
法国在建设部内设有一个审查咨询工程师资格的“技术监督审查委员会”。凡是要求成为咨询工程师的人,需先行申请。
日本政府负责管理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新加坡对从业人员进行资质管理具体是由国家授权的法定机构建筑师理事会和专业工程师理事会负责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注册,以及负责规范它们的行为,协调它们的工作。
在香港,建筑师,工程师或工料测量师这类专业人士专业资格的确认由香港建筑师学会、工程师学会和测量师学会负责。
(2)工程咨询中介组织的管理
国外政府对于工程咨询组织的管理没有专门的资质管理,宏观上依靠有关法规(如公司法、建筑法)对其行为进行规范,微观上依靠行业协会对其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充分发挥行业自律机制的作用。当也有个别国家对工程咨询组织进行资质管理,如日本、法国。日本的《建筑士法》规定,建筑士事务所有一级和二级之分,分别由一级和二级建筑士主持。建筑士事务所的营业范围也不能超出《建筑士法》规定的营业范围。法国各质量检查公司在营业前必须获得政府颁发的证书,这个证书由政府有关部门组成一个委员会审定核批。
由于我国加入WTO,工程造价咨询业的改革势必要遵守WTO的规则,按照国际惯例进行改革并加强管理,总的思路与设想为:
(一)构建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体系
1、构建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体系的理论基础
通过对美国、英国、德国、新加坡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工程咨询业的深入系统的分析,这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工程咨询业管理体系虽各有特色,但是在体系的构建上他们所遵循的基本原理大体相同:即在市场经济大前提下,以管理体制为核心,以法制为出发点,以机制为保障。
(1)工程造价咨询业的管理体制
工程造价咨询业的管理体制是指政府主管部门对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的任务和组织、主管部门与工程造价咨询市场中各主体方的关系及主管部门对工程咨询市场的管理方式。
现阶段我国造价咨询业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行业管理的主要任务有: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为全行业创造一个有利的外部环境;建立、健全行业法规体系,加强执法监督,依法规范市场;调整行业发展政策,制定各项行业管理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实行专业人员执业资格注册制度。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的组织,通常采取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与其授权的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各有分工、相互依赖、共同管理的组织形式。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与作为市场竞争主体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存在行政隶属和经济利益关系,它在管理方式上以依法管理为主,不干预造价咨询企业的具体经营活动。
行业协会是非政府组织,是联系政府主管部门与企业机制业人员的纽带。从国外的情况看,行业协会起着比政府主管部门更为重要的作用。而目前我国行业协会力量较弱并且发展不完善。
(2)工程造价咨询业的法制框架
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的法制是指由国家制定的、用于维护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秩序的法律制度。健全的行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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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业的风险约束机制
1、大多数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该实施合伙制
合伙制企业是由两个以上的个人联合经营的企业,合伙人分享企业所得并对营业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多数合伙制企业规模较小,合伙人数较少。
合伙制与个人业主制企业相比有许多优点,主要优点:
(1)可以从众多的合伙人处筹集资本,合伙人共同偿还责任减少了银行贷款的风险,使企业的筹资能力有所提高。
(2)合伙人对企业盈亏负有完全的责任,这意味着所有合伙人都以自己的全部家产为企业担保,因而有助于提高企业的信誉。
合伙企业的缺点主要有:
(1)合伙制企业是根据合伙人之间的契约建立的,当一个原有的合伙人离开,或者接纳一个新的合伙人都必须重新确立新的合伙关系,造成法律上的复杂性,通过接纳新的合伙人增加资金的能力也就受到限制。
(2)由于所有的合伙人都有权代表企业从事经济活动,重大决策需要得到所有合伙人的同意,容易造成决策上的延误和差错。
(3)所有合伙人都负有连带无限清偿责任,使得那些不能控制企业的合伙人面临很大风险。
由于合伙制企业的特点,一般来说,规模较小,资本需要量较小,而合伙人个人信誉有明显重要性的企业,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诊疗所常常采取这种组织形式。
因为如此,有些国家,如英国,美国不承认合伙资企业为法人组织,有一些国家,如德国,法国承认以无限责任公司形式出现的合伙制企业是法人组织。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规模的扩大,合伙制成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主要形式。它将通过组织体制上的强有力的风险约束,促使咨询机构强化风险意识,提高职业质量,得到社会公众的信任,使行业得到发展。工程造价咨询业除了一些大型的,比如承担从项目立项到项目建设“交钥匙”的总承包任务的咨询服务机构,大多数社会中介机构都应该实行合伙制。合伙制这种公司形式对其债务承担无限风险,大大增强了其责任风险,因而必将对业主高度负责完成咨询业务,以信誉争市场。当投资方的风险责任较强时,它们也乐于将工程咨询任务交给这类承担无限风险责任的机构去完成。
2、建立责任赔偿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在脱钩改制之后,从行业自律和信誉角度看,造价咨询机构应该做到公正、公平、不损害委托人的利益。为此必须采取以下措施:建立责任赔偿制度,以增加造价咨询企业的不公正成本,以约束其行为。因此,造价咨询人员或机构产生错误,给委托方造成损失时应该进行赔偿。与此配套要建立专业人士或机构的“专业责任保险”制度。
按照国际惯例,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是咨询职业人员开业的前提条件之一。造价咨询工程师在从业时会面临许多风险,特别是一些工期长,难度大的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风险更大。造价工程师工作中出现失误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如何将工程咨询所面临的风险有效转移出去,就涉及到该专业的职业责任保险问题。
职业责任保险是一项较具有时代性的保险。工程造价咨询职业保险尚未引起业内人士的重视。从我国目前工程造价咨询业的发展前景看,建立该专业的职业责任保险势在必行,它对我国工程造价行业的发展以及我国工程风险管理体制的改革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在我国实施工程造价咨询职业责任保险要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不能简单将国外的职业责任保险制度拿来,要摸索我国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规律,规定具有中国特色的真正适用的职业责任保险制度。
二是以点成线,以点带面,首先在我国一些保险业较发达,观点开放的城市开展工程造价咨询职业保险试点工作,取得一定经验之后,在向沿海地区拓宽,总结经验,在推广全国。
三是可采取合作或独立的形式让外国保险公司在我国建设市场上适当开展业务,吸收它们的先进经验、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办法。借他人之力打开市场。
四是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作用,让协会宣传工程造价咨询职业责任保险,提高人们的风险意识,进行风险管理技术开发和研究,建立风险管理信息中心,并建设成为工程在造价责任风险事故鉴定权威机构。
目前我国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大部分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仅承担有限责任,同时也未像国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一样投保专业责任保险,如果出错,大多数造价咨询机构不愿意也无力承担赔偿责任。一旦国门打开,负有无限责任的且有专业保险作为信誉制成的国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入我国,就将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3、建立行业自律制度
要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发生,保护信誉良好的咨询企业,建立类似黑名单的制度,对从业人员中在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收受贿赂或严重失误,由行业协会予以公布“黑名单”,并在年检时给与处分,直至终身取消执业资格。这样可以保护信誉良好的咨询企业和造价人员咨询服务的资格。在我国,可由中价协成立“造价工程师协会”,对出现重大错误的专业人士或机构要予以公布,并在下一期注册或年检时淘汰出局。
4、建立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级制度
由信用评级机构根据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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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o007

广东 衡阳 | 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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