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好多住宅项目,11层的建筑,不做火灾自动报警,连公共区域都不做,设计人员的观点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中“8.4.2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建筑高度大于54m但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
建筑高度不大于54m的高层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当设置需联动控制的消防设施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具有语音功能的火灾声警报装置或应急广播。”
认为11层住宅建筑没有联动控制的消防设施,就可以不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而应急照明,消防切非等认为不是消防联动控制设施。详见下图:
而当,11层住宅里含有消防风机,消防水泵时既应该增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但这只是系统型式选择的问题,不知道有没有明白人给讲一下~谢谢
现在很多住宅确实不爱做,因为就核心筒那点东西,带地下的话也都是跟地库连接,在地库内做火灾报警系统图,跟楼上分开系统做,所以一般都不做了。
只要有联动的消防设备 你就得做
发表于 2016-10-25 问题是哪些算联动设备。
河北 秦皇岛 | 建筑电气
15 关注
315 粉丝
50 发帖
24 荣誉分
∨
简介
二维码(建议尺寸8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