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多层建筑低压配电的一般规定

发表于2018-07-18    

    1 多层建筑低压配电设计应满足计量、维护管理、供电安全和可靠性要求,应将照明与电力负荷分成不同配电系统。

    2 确定多层住宅的低压配电系统及计量方式时,应与当地供电部门协商,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单元总配电箱设于首层,内设总计量表,层配电箱内设分户表,由总配电箱至层配电箱宜采用树干式配电,层配电箱至各户采用放射式配电。

    (2)单元不设总计量表,只在分层配电箱内设分户表,其配电干线、支线的配电方式同上项。

    (3)分户计量表全部集中于首层(或中间某层)电表间内,配电支线以放射式配电至各(层)户。

    3 多层住宅照明计量应一户一表。其公用走道、楼梯间照明计量可采取:当供电部门收费到户时,可设公用电度表;如收费到楼(幢)总表时,一般不另设表。

    4 除多层住宅外的其他多层民用建筑,对于较大的集中负荷或较重要的负荷应从配电室以放射式配电;对于向各层配电间或配电箱的配电,宜采用树干式和分区树干式的方式。

    每个树干式回路的配电范围,应以用电负荷的密度、性质、维护管理及防火分区等条件综合考虑确定。

    由层配电间或层配电箱至各分配电箱的配电,宜采用放射式或与树干式相结合的方式。

    5 多层住宅中的电力计量表应单独装设。其他多层民用建筑的照明和电力负荷亦应分别设表计量。 

    6 多层单身宿舍建筑,宜对每室的用电采取限电措施,在系统结线上应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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