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规范关于安全与环境保护的基本规定
根据《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1整理编纂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1发表于2011年9月16日,从2012年5月1日开始实施。该规范对安全与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如下:
一、安全管理原则:
承担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的企业应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安装现场应建立相应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配备专职安全员(3.4.1条)。
二、安全技术交底;
通风与空调工程在施工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中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和设施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施工机械应按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要求使
用(3.4.2条)。
三、临时用电安全要求: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保证用电和机具操作安全的有效措施(3.4.3条)。
3.4.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遵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的有关规定,确保用电安全。
四、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电、汽焊施焊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设专人监护,并应配备灭火器材;电、汽焊操作完毕后,应认真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离开(3.4.4条)。
五、设备搬运、吊装安全要求:
现场搬运、吊装各种材料和设备时,应有专人指挥,协调一致,避免伤人
和损坏材料及设备(3.4.5条)。
六、大型设备吊装方案:
大型设备吊装、运输前,应编制专项技术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3.4.6条)。
七、作业区通风要求:
在作业区空气流通不畅的环境中作业时,应采取临时通风措施(3.4.7条)。
八、特殊作业时的防护措施:
油漆、胶粘剂涂刷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并应在操作区域内保持空气流通(3.4.8条)。
九、易燃易爆物品存放:
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应单独存放,易挥发物品应密闭保存;危险品残余物及存放容器应妥善回收(3.4.9条)。
十、除尘降噪措施:
可能产生烟尘、噪声的施工工序作业时,应采取防尘及降噪措施(3.4.10条)。
整理编纂:彭宝章
2017.01.11
辽宁 抚顺 | 暖通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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