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汽车库设计规范表2.0.1的规定,车库分为四类,分别如下 停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防火分类 ┌───────────┬─────┬─────┬─┐ │ 数量 │ Ⅰ │ Ⅱ │ Ⅲ │ Ⅳ │ ├───────────┼─────┼─────┼─┤ │停车库 │>200辆 │101-200辆 │26-100辆 │≤25辆 │ │修车库 │>15车位 │6-15车位 │3-5车位 │≤2车位 │ │停车场 │>300辆 │201-300辆 │101-200辆│≤100辆 │ └───────────┴─────┴─────┴─┘ |
回复三楼 lifeng0916 : 请看汽车库设计规范以下条文: 第5.0.5条 停车库、修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 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 一、停放车辆不超过10辆的单层、底层停车库; 二、设有双车道的汽车疏散坡道的Ⅲ类多层停车库(底层除外); 三、Ⅳ类地下停车库; 四、Ⅲ Ⅳ类修车库。 |
回复楼主:汽车库设计规范GBJ67-84试行有详细的规定,引用如下: 汽车库设计规范第6.1.11条 Ⅰ、Ⅱ、Ⅲ类地下停车库、多层停车库和底层停车库应设自动喷水灭火设备,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单排停车不小于10升/秒、双排停车不宜小于30升/秒。如喷水头总 数少于30个,经计算消防用水量少于30升/秒时,可按实际用水量采用; 二、当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压力不能直接满足室内灭火要求时,在起火后10 分钟内的消防用水量,应由消防水箱供给,自动喷水灭火设备和室内消火栓给水系 统均不应小于10升/秒; 10分钟后的消防用水量,应由固定消防水泵供给。 三、最不利点喷头的喷口压力不宜小于1公斤/平方厘米。 注:固定泡沫灭火设备,可以代替自动喷水灭火设备 |
楼上的这位朋友,从我没有想到的角度解释了这个问题,而且引用的标准合适,问题解决的也很错,现给予奖励,希望以后能多来发贴啊!! |
5449zzk 楼主是问:地下停车库停几辆车应设自动喷淋?? 按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 7.2.1 Ⅰ、Ⅱ、Ⅲ类地上汽车库、停车数超过10辆的地下汽车库、机械式立体汽车库或复式汽车库以及采用垂直升降梯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Ⅰ类修车库,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我回答: 停车数超过10辆的地下汽车库就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错了吗? 我觉得你针对楼主的问题 你是答非所问,,,而且你说的 GBJ67-84 是试行??是现行国标吗?? |
按楼主引用的标准: 3。0。1 类别 数量 名称 Ⅰ Ⅱ Ⅲ Ⅳ 汽车库 >300辆 151~300辆 51~150辆 ≤50辆 修车库 >15车位 6~15车位 3~5车位 ≤2车位 停车场 >400辆 251~400辆 101~250辆 ≤100辆 对于数量超过10辆、不多于50辆的(IV类)地上汽车库应该是没有要求设喷淋的吧!!所以应该说是还是要分为地上和地下二种才对!! |
河南 济宁 | 建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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