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这个必要,直接填商品砼的合格证编号就可以。这是商品砼,应该以砼拌和物为整体质量为准。再说,砼的配合比、原材料(水泥、砂、石)的检验报告或复检报告,又不是现场取样做的,与现场没有关系,填了也没有多少意义。 |
在我们电力工程中,所有的材料使用必须有可追溯性,从质量控制上面讲,我个人认为有这个必要,毕竟砼生产厂家与其它厂家一样,内部控制质量相对外部单位肯定要稍宽一些。 如果照清平版主所说:现场设立搅拌站的是否也不需这样做呢? |
没有错,zhongcong朋友说的将配合比、砂石、水泥检验编号填入混凝土浇筑令或检验批次里面的确是原来资料编写的做法,随着施工技术的进步,各大中小城市混凝土多半实行了商品混凝土化,做法稍有不同了。原有质量控制资料的编写和收集方法不适应现有实际情况。有的地方资料的归档整理标准也有相应的变化,比如说有的地方将商品混凝土单独作为一个检验批次,因GB规范尚未随之改变,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检验批次还是要做,就多少有点误导人的感觉了。 |
江苏 南京 | 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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