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将节能工程确定为一个分部工程,其验收的程序和组织与其他分部工程相同,即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规定组织验收:
(1)节能工程的检验批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相关专业的质检员、施工员(工长)共同验收。
节能验收规范规定,节能工程也可直接按分项工程进行验收,此时分项工程应遵照检验批验收的要求,按照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节能分项工程验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检员、施工员(工长)参加;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相关专业的人员参加。
(3)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检员、施工员参加;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
山西 运城 | 室内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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