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指接的间距规定

发表于2018-07-20    

指接的间距按层板的受力情况,分别规定如下:

1.受拉构件:当构件应力达到或超过设计值的75%时,相邻层板之间的距离应为

150mm.

2.受弯构件的受拉区:在构件1/8 高度的受拉外层再加一块层板的范围内,相邻层

板之间的指接间距应为150mm.

3.受拉构件或受弯构件的受拉区10%高度内,层板自身的指接间距不应小于1800mm.

4.需修补后出厂的构件的受拉区最外层和相邻的内层,距修补块端头的每一侧小于

150mm 的范围内,皆不允许有指接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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