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承包人做好开工准备之后应提交申请开工报告,监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发表于2018-07-18    

(1) 审查承包人开工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该单项工程的施工负责人。

    2) 单项工程所用各项材料的材料检验报告、控制实验报告,采用的控制指标值。

    3) 采用的工艺流程和有关的施工图。

    4) 该项工程施工用的设备机具、型号、规格、数量。

    5) 事故预防措施。

(2) 监理工程师应在批准开工之前对承包人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核实。

(3) 对承包人提交的材料抽检试验按频率作对比试验,对承包人所报的混凝土设计配合比等控制标准试验做好比试验复核。

(4) 对承包人所做的测量放样做复核检查。

(5) 监理工程师对各项施工准备审查合格后,可批准开工报告同意开工。对材料和地基条件变化较多和施工工艺比较复杂、难以掌握的工程,应先做试验工程,取得经验,验收合格后再全面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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