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建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商品房销售计价依据,让购房人买

发表于2019-03-17     1650人浏览     1人跟帖     总热度:72  


9件提案、2件信息,这是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安徽省委会副主委 周世虹 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交的履职成果。
建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商品房销售计价依据,让购房人买_1
作为资深律师,周世虹多件提案为立法、修法建议或涉及司法工作。而“改革商品房销售计价依据”、“立即恢复‘五一’长假”、、“推动落实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一卡通”政务服务管理模式”、“构建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等建议涉及民生和热点问题,其中,《关于改革商品房销售计价依据的建议》倍受关注。
周世虹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交了提案《关于改革商品房销售计价依据的建议》,呼吁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商品房销售计价依据
周世虹了解到,公摊面积缺少限制性标准,管理混乱,导致公摊面积无序增加;同时,采用建筑面积计算房价变相拉低房价,造成房价不高的假象,也对购房者造成误导。因购房人在信息和维权上的双重弱势,对公摊面积的计算毫无知情和救济的权力,公摊面积的计算任由部分房地产测绘机构和开发商暗箱操作,不断助推了公摊面积的上涨。
对于购房人花钱购买的公摊部分,开发商往往将其私自利用或对外出租,有的甚至反过来向业主收费,变相侵占了购房者的利益。物业服务费、暖气费、精装修价格也都是按建筑面积收费,甚至连将来开征的房产税也不可避免地要按照建筑面积征收。
周世虹认为,采用建筑面积计价既严重损害了购房人的利益,又滋生了腐败,破坏了公平交易的规则,公摊面积的弊端日益显现。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商品房销售计价依据,更具有科学性,并且已经具备现实条件。以套内建筑面积或实用面积计算房价,让购房人看得见,买得明白;既能避免老百姓的利益受到损害,又能铲除房地产领域的腐败,同时又能促进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公平和公正;不仅具有强烈的民意基础,而且更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改革计价依据已成为社会共识和时代要求。
鉴于以建筑面积作为商品房销售的计价依据已经实施多年,并且已有法律法规确认,周世虹建议,如果改革计价依据,首先必须修改、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套内建筑面积的概念及计算方式。做好宣传、普及和解释、论证工作,设置合理的过渡期,可以实现计价依据和标准从建筑面积向套内建筑面积的平稳过渡。
我国商品房销售的计价依据有三种模式,即按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实用面积(使用面积)计算商品房的价格。
目前,国内除重庆外,都是采用建筑面积计算价格。采用建筑面积计价一直受到诟病,国际上很少有国家采用建筑面积计价。自从2018年8月新华社《公摊面积伤民“矛盾”亟待求解》一文见报后,将“公摊面积”的讨论再次推向了高潮;因其不符合国际惯例、法律规范而形成的社会热点问题被重新审视。
除此之外,周世虹还提出:
  • 希望恢复五一长假。现行假日安排不尽合理,“十一”和春节假期之间,仅相差三个多月时间,而春节到国庆时间却又相差甚远,中间约八个月的时间里没有长假,而“五一”期间,气候温和,适宜出游、度假
    恢复五一长假,有利于促进消费,拉动内需。适时调整放假时间,将会对经济平稳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 建议将社保卡作为载体,整合各类政府公共服务应用,形成政务服务“一卡通”管理模式,同时拓展电子社保卡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应用。
  • 把应急教育培训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重点人群开展公益性安全避险应急救护培训,筹建综合性公共安全避险和应急救护知识教育基地,同时将应急救援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义务教育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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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9-03-1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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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内建筑面积作为商品房销售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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