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土地变更申请人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发表于2018-07-14    

1、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原件);

  2、涉及土地面积变化的提供地籍测量成果(原件);

  (1)宗地界址点成果表;

  (2)宗地面积表;

  (3)宗地图;

  3、地籍调查表(涉及土地面积变化的,原件); 

  4、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有地上物的,复印件);

  6、土地变更的相关文件:

  (1)土地使用者名称变更,单位需提交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个人需提交户籍管理部门证明文件(复印件);

  (2)土地坐落变更的,需提交地名办或派出所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土地用途变更的,提交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文件;有偿取得土地的提交土地有偿合同补充协议及地价款缴纳凭证;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提交规划部门批准材料(复印件);

  (4)土地面积变更的,需提交土地面积变更证明资料(复印件);

  7、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企业提供当年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2)事业单位提供法人登记证;

  (3)社会团体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登记证书;

  (4)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8、法人单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9、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0、完税或免税凭证;

  11、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材料。

 发表于2021-09-03   |  只看该作者       筑龙币+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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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使用者名称变更,单位需提交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个人需提交户籍管理部门证明文件。
2、土地坐落变更的,需提交地名办或派出所的证明文件。
3、土地用途变更的,提交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文件;有偿取得土地的提交土地有偿合同补充协议及地价款缴纳凭证;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提交规划部门批准材料。
4、土地面积变更的,需提交土地面积变更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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