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导致安全事故,项目部负什么责任

发表于2013-10-11     4611人浏览     7人跟帖     总热度:146  

事故经过:中午下班时,屋面泡沫砼班组的工人从18层屋顶沿楼梯向下,约行致第14层时,有两个工人从楼梯走到电梯间的公共通道处,两人相互打玩推拉,其中一人从排风窗洞口掉入,直坠到负一层的地下室致死。请教龙友,事故责任应怎样认定?公司应付怎样的责任?保险公司是否应当进行意外伤害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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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奖励于 2013-10-13 20:00:44

 发表于2013-10-13   |  只看该作者      

2

施工单位负主要责任,因为公共部分的排风洞口离地面大约只有约500毫米左右,洞口防护不到位且没有安全醒目警示。两人相互打玩推拉是发生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项目部负管理不到位责任。监理单位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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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奖励于 2013-10-13 20:00:35

 发表于2013-10-15   |  只看该作者      

3

责任事故。追究责任者啊。
水平防护和立面防护到位了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当然,当事人也有责任。

 发表于2013-10-16   |  只看该作者      

4

不幸是很容易出现的一个问题,小心!

 发表于2014-01-31   |  只看该作者      

5

既然死了人,说什么都没用,拿钱赔偿就是了。相信个把人的事故,只要钱到位,一定能搞定。

 发表于2014-08-19   |  只看该作者       筑龙币+5

6

通风井无安全防护,就这一条施工单位就要负主要责任了。

看推人的工人基于什么原因了,如果他是故意推的他还要负刑事责任了。

 发表于2014-08-24   |  只看该作者       筑龙币+5

7

应该根据现场情况做一个责任认定,如果管理措施到位,警示标志到位,责任肯定要小得多了。

 发表于2014-12-30   |  只看该作者       筑龙币+5

8

应该根据现场情况做一个责任认定,如果管理措施到位,警示标志到位,责任肯定要小得多了

scmyzsh

四川 资阳 | 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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