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是什么合同吧!版主能够将施工合同传一份上来吗? 如果合同是按实结算的话,这个索赔应该是成立的。 如果是包干的话,那就没的说了,施工单位自己承担。 个人之见,请大家指导、批评! |
赞成2楼的观点。个人意见:就是包干合同,在包干内容以外的部分(如施工合同认可的设计变更、签证等)还是可以索赔的。 |
个人意见正常情况时不能调整单价!单价合同也是固定价格合同之一(固定总价、固定单价)。 因为施工报价时,承包商应该预见到配合比可能变化带来的风险,报单价时应该有所考虑防范才对。既然报了单价,结算时改变的可能性很小。业主正常情况下不会答应。 但如果合同有约定,在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大幅度变化时(如有的单价合同约定实际完成量超过招标预计工程量±10%±15%),可以下调(增加超出部分)或上调(减少部分)单价。此时,业主会同意调整单价。 主要还是看合同如何约定的。 请有这方面经验的人事来讨论。请 黄叶子朋友将最终达成的意见到时也发上来好吗?很好的一个合同调价实例。 |
以下是引用qsyr101在2005-12-19 18:39:00的发言:个人意见正常情况时不能调整单价!单价合同也是固定价格合同之一(固定总... |
目前这个工地还没有索赔,但这个施工单位在上个工程上,对业主索赔不少,所以监理提防该施工单位再次索赔,没有同意施工单位报的配合比。 这个问题也暴露了,明明是清单招标(水电),却非要按定额做单价分析,这个中间总是存在相当的问题 该施工单位,在配合比报告中,指出取样的砂含泥量超标,感觉也是一个伏笔。 |
既然是单价合同,我不明白施工单位为什么要索赔呢?索赔的依据是什么??单价是由施工单位自己报的,也就根本不存在配合比可能变化带来的风险,自己报的单价是不能和定额单价作比较的。施工单位在报价的时候,应该按照实际使用的配合比报单价。同样的道理,砂石的含泥量超标,也是不存在索赔的。 这个帖子应该发到造价板块,也好请造价合同方面的专家谈谈他们的看法,还请那位版主辛苦一下帮忙移动过去为好。 |
施工单位在报价的时候,是不可能作出实际的配合比的,当然,从感觉上,索赔是没有太大道理,施工单位的依据,我想是,这里的骨料造成了水泥用量的较大增加,呵呵,还有试验室配合比为证明 |
我认为:不能索赔。 原因如下: 1、本工程采用了单价合同。 2、没有见到黄叶子网友提及与砼等级提高有关的,设计变更。 3、当然,所谓的设计变更是针对中标的设计图纸所载内容。 4、黄叶子网友在9楼提出的,“施工单位的依据”只能说是,施工单位的失误。 5、因为4条中的理由,应在施工单位得风险防范范围内。 6、骨料造成了水泥用量的较大增加,是地域性材质问题。施工单位应该预见到的。 7、我们这边沙的级配(偏细)不合理,几次索赔均没成立。 8、施工单位报的配合比索赔,不应同意。 9、但是现场施工的配比、原材料应履行签字确认手续。但不能作为索赔的依据。 10、骨料造成水泥用量增加,是施工单位为履行合同(保证工程质量)而采取的措施。不应在合同内索赔。 11、不过,事物的演变过程没有绝对的,若业主同意补偿给施工单位这笔费用,那也应在合同外进行。这样可在审计过程中省去不少的麻烦。 12、以上是个人意见也是前两年的总结,仅供参考。 |
江西 | 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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