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FIDIC条约上来分析,国外的监理也就是工程师,相当于我们的(建设方代表+监理),因为国外工薪水平相对较高的公司,不会在自己工程部投入太多人力物力来管理自己的建筑工地,而更多是交给专业较强的咨询公司,项目管理公司。所以他们的工程师能做道权责平衡; 国内由于社会风气,业主内部的工程部各级管理人员都善于利用手中权利来从中牟利,所以建设方代表也大多是内部人士,自然权利相当大,且牟利同时能把责任推向监理,何乐而不为呢?而同时间,监理费相互压价,工薪下降,人员素质下降,越来越多的公司不再信赖监理……………… |
中国:业主成监理,监理搞施工,施工技术人员往往比监理人员数量少,监理两头不是人。施工投标是一级,施工的是民工,咋管得了。而时常以“中国特色”来开脱,来强加。 |
国家部委之间也是纠缠不清,建设部交通部都有监理不说,经贸委有咨询,今年又搞了个设备监理师。原本在国外统一的被我们都给分了,估计最后就剩旁站了!分开各自搞精也可以,可职责交织加中国国情大家都知道会怎样了!监理现在变成四不象了。监理同仁们奋斗吧,把我们的阵地坚守住。实在不行还是考个建造师转行去当项目经理吧。那是高薪噢,呵呵! |
中国监理是一种人情大国与公正制度的杂交产物 |
发表于 2016-10-31 有道理!精辟!
业主与施工单位关系密切,监理的难度大,国有企业中代表业主的建设单位首要义务是免责,并不将质量、进度、投资作为主要考虑因素,最关心个人的发展空间,最关心个人人脉的发展。因为工程投资是国家的而非私人的。
安徽 丽水 | 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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