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撑、架体结构选材、设计、制作及安装工艺
在安装前应进行原材料及产品制作质量检验,架体、提升架、支承杆、吊架、纵向连系梁等构件所用钢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锥形承载接头、承载螺栓、挂钩连接座、导轨、防坠爬升器等主要受力部件,所采用钢材的规格和材质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装备在安装完成后,应由第三方建设机械检测单位进行使用前的性能指标和安装质量检测。
2.附着支座设置
附着支座预埋件与结构混凝土的连接、托座支座与预埋件的连接均应具有足够的强度,采用钢结构的连接时应满足现行GB 50017—2003《钢结构设计规范》对于螺栓和焊接连接的要求;预埋件与混凝土结构的连接应满足现行GB 50010—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的要求。
3.操作架或作业平台施工荷载
作业平台上的施工荷载严禁超过设计荷载,堆载应均布,避免不对称荷载对结构产生局部应力集中。
4.同步控制装置与预防及防坠装置设置
提升式装备必须按照专业设计单位的要求正确设置防坠、防倾装置,并应设置位移和重力传感器,在施工过程中监控防坠、防倾装置的有效性,在提升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时可及时生效防坠系统,以保证装备提升过程中的结构安全。
提升设备的每次提升进程不宜超过100mm,在提升过程中密切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同步爬升控制时,每段相邻机位间的升差值宜在1/200以内,整体升差值宜在50mm以内。
5.整体提(爬)升前混凝土强度
装备筒架支撑系统、钢梁爬升系统竖向支撑限位装置搁置于混凝土支撑托座、钢结构支撑托座时,支撑部位混凝土结构实体抗压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应不小于20MPa;整体钢平台装备钢柱爬升系统支撑于混凝土结构时,混凝土结构实体抗压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应不小于15MPa。
6.提升或下降过程阻碍物清除
装备提升过程中必须要保证提升通道上无异物障碍物,避免对爬升设备造成破坏,装备上无钩挂异物,防止高空坠物,爬升前必须拆除模板上的全部对拉螺栓及妨碍爬升的障碍物;清除架体上剩余材料,翻起所有安全盖板,解除相邻分段架体之间、架体与构筑物之间的连接,确认防坠爬升器处于爬升工作状态;确认下层挂钩连接座、锥体螺母或承载螺栓已拆除;检查液压设备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承载体受力处的混凝土强度满足架体爬升要求,确认架体防倾调节支腿已退出,挂钩锁定销已拔出;架体爬升前要组织安全检查;在装备提升过程中,不应有塔吊在装备附近进行吊装作业,避免偶然碰撞对处于提升过程欠约束的装备造成冲击荷载,使爬升约束装置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