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是明确监理单位技术管理工作监理责任
23、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现场技术工作的管理,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技术文件,编制有针对性的监理工作文件,检查现场技术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24、项目监理机构应当重点对专项施工方案中的以下内容实质性审查:
(1)方案的编制、审批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内容是否完整、可行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2)方案设计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3)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工艺是否适用于项目,是否满足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的技术要求;
(4)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合同要求,是否针对本工程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和施工条件制定;
(5)相关图纸、附图、附表是否齐全完整;
25、针对技术难点较大、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当结合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监理实施细则,并实施专项巡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