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生产类用房主要有混凝土搅拌站、砂浆搅拌站、钢筋混凝土构件预制厂、钢筋加工厂、木材加工厂、金属结构加工厂、施工机械的管理维修厂等用房。
施工现场生产用房主要是根据工程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与工程施工的需要,首先确定需要设置的生产类型,然后再分别就不同需要逐一确定其生产规模、产品的品种、生产工艺、厂房的建筑面积、结构型式和厂址的布置,生产用房面积的大小,取决于设备的尺寸、工艺过程、建筑设计及保安与防火等的要求。
现场加工厂用房面积参考指标,见表34-17;现场作业棚所需面积参考指标,见表34-18;现场机运、机修和机械停放所需面积参考指标,见表34-19。
现场加工厂所需面积参考指标 表34-17
注:资料来源为: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调查报告、原华东工业建筑设计院资料及其他调查资料。
现场作业棚所需面积参考指标 表34-18
注:资料来源为:铁道部编临时工程手册、原华东工业建筑设计院资料及其他调查资料。
现场机运站、机修间、停放场所需面积参考指标 表34-19
注:1.露天或室内视气候条件而定,寒冷地区应适当增加室内存放。
2.所需场地包括道路、通道和回转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