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8-07-21
(1) 合同谈判的原则:在合同签订和实施中要讲究诚实信用,同时在合作中有所戒备,防止欺诈。
(2) 合同谈判前应根据合同金额及合同的重要性,组织相应的谈判小组,进行谈判策划,制定谈判方案,经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并及时把进展情况报主管领导。
(3) 企业的合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以开展对外工程合同的谈判和合同管理。谈判人对合同的可行性和真实性负责。
(4) 谈判小组要加强对合同的可行性、真实性分析,在谈判中必须全面了解对方的法人资格、履约能力、资金支付能力、信誉情况以及场地情况、技术条件、运输方式、供需情况等各种利弊因素,避免谈判失误。
(5) 合同谈判中应积极争取自己的正当权益,争取主动,如有可能应争取合同文本的拟稿权。谈判中要注意策略,在中标前必须慎重,处于守势,尽量少提出对合同文本的修改。在中标后,应积极争取修改风险条款和过于苛刻的条款,对原则问题要坚持不能退让。
(6) 在标后谈判中进一步地沟通,详细地交换意见。应争取对合同条件中不符合惯例、单方面约束的、不完备的条款进行修改,争取一个公平合理的合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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