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使山东成为继新疆、湖南相继对PPP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分类甄别管理后,第三个出台PPP专项管理政策的省份。21号文将2018年确定为山东省PPP“规范管理年”,共计19条管理规范要求。
山东省的这份PPP政策规范,是一个政策规范比较详尽完备、且具有较强可执行性的地方性PPP规范性文件。
一方面,通知结合了山东省自身特点,就PPP管理规范提出更为细化、独创性的政策规范要求。另一方面,文件也就中央层面政策要求,制定了详细的落地方案和具体举措,成为财办金92号文等PPP政策落地方案的集大成者,具有较强的可执行性。
其中最值得注意的两点:
一、在“新项目论证管理”中提出,强化“红线”管理,从严审慎开展完全政府付费项目,全部项目财政承受能力最高年度达到或超过8%的地区,停止新上政府付费和财政补助超过50%的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对全部PPP项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责任接近10%的地区进行风险预警。
这项规范可谓是真正做到了强化“红线管理”,其他省份暂停的项目主要为政府付费项目,而山东省将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也纳入了叫停范围。考虑到在目前城镇化加速、地方政府资金紧缺的大背景下,其实很少有地方政府出台如此严厉的政策规范。
二、明确山东省PPP三大重点领域
(1)加大运用PPP模式盘活优质公用设施存量资产工作力度,化解财政支出压力和地方存量政府债务。
(2)大力推动幸福产业发展,加大旅游、文化、医疗、教育和养老等领域PPP应用力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不超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的红线内优先列入政府中长期支出责任。
(3)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新建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基础上,对供热、供水、养老服务等有现金流、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公共服务领域,加大PPP模式应用力度,拓展民间资本参与空间。
山东省明确的2018年PPP重点发展的三大领域,确实符合中央政策导向,也有利于解决当前城镇化进程中的政府债务问题、民生问题以及项目运营问题。
为了给政府债务减压,新疆、湖南相继对政府投资项目和PPP项目进行甄别,河南省也率先发布清库结果,山东省也紧紧跟上,喊出PPP“规范管理年”的口号!
下一个加入PPP清理大军的,会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