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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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培育、健全电力工程设计市场,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行业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和改、扩建(含以大代小技术改造)的火力发电工程以及输变电工程的设计招投标
  第三条 凡需报电力部或各电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审批的火力发电、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均必须通过招投标来确定设计单位。
  第四条 电力工程设计的招标和投标,不受地区和部门的限制,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得进行干预、垄断和保护。
  第五条 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二章 招标、投标
  第六条 电力工程的设计招标由项目法人或项目所在地的网、省电力公司(以下统称招标单位)负责组织;不能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招标的具体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履行前款职责,并向招标领导小组负责。
  第七条 招标项目应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和招标办公室。
  第八条 招标领导小组由招标单位组建,负责招标重大问题的决策。其主要职责是:
  (一)委派招标办公室成员或审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
  (二)审批招标、评标、定标原则及程序;
  (三)审定招标文件
  (四)审批评标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名单;
  (五)确定中标单位。
  第九条 招标办公室对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成员由招标领导小组委派,其主要职责为:
  (一)办理招标申请手续;
  (二)编制招标程序文件;
  (三)编制招标文件(或委托编制);
  (四)组建评标委员会;
  (五)组织开标、评标;
  (六)负责招标全过程的所有具体工作。
  第十条 实行设计招标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的上一阶段的前期(设计)成果已通过审查,并具有必须的基础资料;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招标的项目已列入国家电力建设中长期计划,项目建议书己报国家计委;
  (三)初步设计阶段招标的项目已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书。
  第十一条 具备本规定第十条所述条件的项目,开始招标前必须向电力行业设计招标管理机构提出招标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正式开展招标工作。招标申请中心必须写明以下主要内容:
  (一)招标单位概况;
  (二)工程概况及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三)招标组织机构(招标领导小组和招标办公室)的人员及其资历情况;
  (四)招标文件编制单位(委托编标)或编制人员(自行编标)的简要情况;
  (五)招标方式(拟采用议标方式时应同时附专题报告)。
  第十二条 火力发电工程的设计一般应在可研阶段进行一次性招标。中标单位负责完成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工地设计服务,直到工程竣工的全过程勘测设计工作;可研阶段已进行了设计招标的工程,初设一般不宜再招标。当有特殊情况致使原设计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时,可以在初设阶段进行招标。
  第十三条 输变电工程的设计一般应在初步设计阶段进行一次性招标。中标单位负责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工地设计服务,直至工程竣工的全过程勘测设计工作。
  第十四条 设计招标的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
  第十五条 公开招标应同时在一家以上的全国性报刊上刊登招标通告,邀请所有符合资格要求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邀请招标,应向符合资格要求的若干家设计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议标主要是通过一对一协商谈判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参加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两家。
  第十六条 设计招标一般不采用议标方式。当出现以下特殊情况之一时,可以采用议标方式,但必须按第十一条规定向电力行业设计招标管理机构提交专题报告,获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国内符合资格要求并愿意参加投标的设计单位少于三家;
  (二)特殊单项工程的招标;
  (三)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失败后,因时间等原因只能议标的;
  (四)招标费用与项目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五)因其他原因无法采用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的。
  第十七条 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可以自行编制设计招标文件,也可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单位编制。招标文件的内容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二)必须符合本规定;
  (三)不得明文要求或暗示投标单位以低于国家或电力行业规定的勘测设计取费标准报价;
  (四)不得有针对某一潜在投标单位或排斥某一潜在投标单位的内容。
  第十八条 设计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投标须知;
  (二)工程规范、技术条件及有关图纸;
  (三)合同条件及有关合同文书的格式;
  (四)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五)评标办法
  第十九条 设计招标文件发售之前,应将招标文件报电力行业设计招标管理机构核备电力行业设计招标管理机构认为有违反本规定的,有权要求招标单位作出修改。
  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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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谢谢蓝无影网友!!!

蓝无影

江苏 南京 | 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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