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早生总结讲话--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座谈会上的总结讲话

发表于2005-07-26     1160人浏览     3人跟帖     总热度:10  

王早生同志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座谈会上的总结讲话
(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大家非常重视,经过认真讨论,达到了预期目的。下面我就这次会议作一简要小结,以便大家下一步开展工作。
  一、目的和背景
  我们这次在杭州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我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同志就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建设问题进行座谈,目的是为拟选用全国统一试题库的地方研究一些共性问题。按照人事部、建设部颁布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管理权限在地方,建造师考试命题和考试也由地方自行组织。但考虑到减轻各地组织命题的压力,避免重复性工作,同时也考虑到建筑业流动性特点,统一二级建造师标准是适应行业流动性特点的前提,而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试题库是保证标准统一的基础。为此,我们商人事部同意,于今年3月25日印发了《关于征求二级建造师考试命题方式意见的函》(建办市函[2005]147号),征求各地对二级建造师考试命题方式的意见。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同级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沟通协商,全国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书面复函表示:愿意使用“由建设部提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试题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规定时间内使用题库中的试题自行组织考试。”为了更好地为各地二级建造师考试提供服务和指导性参考意见,我部于6月23日向有关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荐使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题库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2005]57号),明确了选用题库试题进行考试的一些问题。但是,我要特别强调的是:二级建造师管理权限,包括命题、考试、注册、执业等职责在地方,我们不予干预,我们提供的试题库仅仅是服务性质的,各地是否采用,完全由各地自行决定。
  二、会议达成的共识
  这次会议涉及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建设若干问题,大家对下述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达成共识。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1、采用统一试卷的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考试时间定于2005年11月19日9点至12点举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考试时间定于19日15点至17点举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时间定于20日9点至12点举行。
  2、免考条件及免考科目。为体现项目经理向建造师过渡的精神,对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考虑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3)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3、学历专业问题。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中专的学历可参照国人部发[2004]16号的专业对照表执行,不在本科专业目录中的其他专业可与人事部门协商确定。
  4、滚动问题。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
  5、证书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格式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由建设部统一格式,地方自行印制并发放。
  6、职责分工。各地二级建造师考试工作,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7、考试试题库及合格分数线。建设部负责组织专家建立二级建造师考试试题库,制定标准答案并提供合格线参考标准。
  8、阅卷方式。《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采用机读方式阅卷,《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客观题采用机读方式阅卷,主观题采用人工方式阅卷。各地根据统一标准答案自行组织实施阅卷工作。
  9、考试费用立项申请。各地可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389号),申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立项。
  10、试卷供求及费用支付。建设部委托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二级建造师首次考试试题库建设的相关服务工作并预先垫支有关费用。选用全国统一的二级建造师考试试题库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2005年9月30日之前与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签订试卷需求数量、试卷发送、费用支付等有关协议。
  11、近期工作。各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商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颁布二级建造师考试实施办法、考务文件、报名通知及明确双方职责分工及费用分担比例。
  三、各方职责分工
  200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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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清远 | 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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