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不当“过劳模”

发表于2006-06-15     987人浏览     8人跟帖     总热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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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奖励于 2006-06-16 07:55:47

 发表于2006-06-1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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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学历高收入高职位,我们勤力多年,终于跻身中层、中产和中坚份子行列。然而“三高”和“三中”标签并未带来如期的快感,因为另一个副标签已然随之紧紧附上:“过劳模”。虽不为“劳模”之名,但我们自发的自觉的行动比起“劳模”有过之而无不及。
  每天工作超过10小时;睡眠不足6小时;三餐不定时;……长年的超负荷工作,让我们的健康透支几近底线。
  直到陈逸飞的英年突逝,再联想年初清华大学两位年轻教师在4天内相继过劳死,更有爱立信、麦当劳、均瑶乳品的老板一个接一个倒在职位上,我们才惊觉,反问:难道自己也是在用生命交换所得?!
  晚了吗?可是迟总比永不强!我们还来得及在身体发出危险警报之前解除炸弹因素,我们还来得及补习善待自己的功课。我们指望被改变乃至被改造――是的,即使标准化的健康生活遥不可及,我们依然可以用非典型的健康改造计划,来帮助这群社会精英把健康损耗降至最低。
  但我们更需要做的,是从深心处种植“自我改造”的意识。改造“过劳模”,不是下一秒,而是从现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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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奖励于 2006-06-16 07:55:48

 发表于2006-06-1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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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城市中的“过劳模”现象

  欲罢不能变“劳模”
以牺牲节假日和个人休息时间为代价,没日没夜地干活儿―――如今,昔日人们脑海中劳动模范的社会形象,正在大规模地移植到城市中的常人身上。他们的工作强度,大大超出了常规的“敬业”标准,比起传统意义上的“劳模”,也有过之而无不及,被戏称为“过劳模”。
在北京外企云集的CBD商圈,到了晚上十一二点的时候,大大小小的写字楼下面都停着许多等活儿的出租车,司机们在等超时工作的白领下班。其实出租车司机自己的工作时间比白领还多,平均每天在十四五个小时左右。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许燕领导的课题组,3年前开始研究关于职业枯竭的课题时,想找超时工作的样本还并不是很容易。仅仅3年的时间,城市中超时工作的“过劳模”们就如雨后春笋。超时工作人群从事职业的覆盖面,已经从教师、警察、医生等“助人职业”发展到普通人群。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四大城市中“过劳模”现象十分突出,其中,深圳因私人企业多,中小企业多,超时工作的现象更加严重,人员跳槽的频率也最快。
  “过劳模”职业生涯的生死轮回
同样是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以上的“过劳模”,有的人整天精神抖擞,有的人感觉麻木、“习惯了”,有的人时而烦躁时而舒畅,有的人则完全是在“撑着”。超时工作的表象下,各人在各个阶段会有完全不同的身心反应。
首先是蜜月期。蜜月期的“过劳模”对自己的超时工作充满了自我欣赏的情绪,他们感到自己的付出是有收获的,对未来充满了美好的期望,虽然天天工作到很晚,精神却处于亢奋状态。这一时期,短则一两年,长则三五年,完全因人而异。
接下来是能量耗尽期。当“过劳模”发现自己的付出未必得到期待中的回报时,工作的乐趣在减少,生理上也开始出现失眠等不适症状。这一阶段,他们虽然也工作到很晚,但是亢奋的感觉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疲惫。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让超时工作的状态持续下去,很快就到了慢性症状期。“过劳模”开始找原因了,这时会出现有趣的现象,即其中的一些人会认为之所以没有得到想象中的回报,可能是自己工作还不够努力的原因,于是更加过度工作,由于效率不高,工作难有成绩,又形成恶性循环。这个阶段“过劳模”的身体频繁出现小的不适,有些人开始抑郁或容易被激怒。
接下来是危机期。很可能会得比较严重的疾病,致使工作间断性停止,情绪和社会关系受损。
危机期后面就是受创期。在这一期,“过劳模”要么必须暂时终止工作,严重的则无法继续职业生涯,更有甚者会导致过劳死。
专家强调,在这个连续的心理发展阶段中,每一期的发展都并非不可逆转。个人对自身状态的敏感程度和处理方式,决定了是否让上一阶段向下一阶段发展。
在“过劳模”职业生涯的生死轮回中,理论上存在这种可能性:通过各种调节手段使自己始终处于“蜜月期”,让自己的职业生涯青春永驻。
  “过劳模”的自我保护
8小时之外,工作还是休息的冲突在职场上屡见不鲜,但在“过劳模”现象愈演愈烈的今天,还有多少人会把心里的申辩诉诸行动呢?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院长、教授杨河清认为,劳动者对休息权利的重视程度,与一个社会的宗教、人权、社会价值观等传统有关。在8小时工作制还是目前《劳动法》中的明确条款的情况下,如果政府能在社会保障方面有所作为,加强劳动仲裁力度,将对企业的用工政策有一定的调节作用。但鉴于目前国内的经济现实,法律维权的到位还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北师大心理系博士生王芳称,减轻过度工作造成的负面影响有赖于整个社会保健系统的健全。国外的大型企业都有员工帮助计划,定期为员工进行职业心理保健。但在国内劳动力市场严重不平衡的状态下,职业心理保健还只能靠个人调节。
  摘自《中国新闻周刊》曹红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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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奖励于 2006-06-16 07:55:48

 发表于2006-06-1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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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谢谢楼主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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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奖励于 2006-06-16 19:59:28

 发表于2006-06-16   |  只看该作者      

5

感谢hooliganlin 大版主光临人力资源版,希望能常来指点工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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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奖励于 2006-06-16 20:01:13

 发表于2006-06-16   |  只看该作者      

6

无偿的加班坚决不干,有偿的加班要看性价比,如果加班一个小时,是你日工资的5倍以上,那还是妥协吧。拒绝加班要讲技巧,比如装病、比如跟朋友演场戏,用突发情况来脱身等。
有道理,坚决不再加班了!我上个月加了一星期的班天天晚上一点,有一天肚子饿买了泡面充饥,前两天想报居然以没向领导事先请示为由拒绝了。还有平常妒忌我的讲风凉话。没加班工资就算了,一包方便面都挣不道,我觉得我的劳动太廉价了。哎!太伤我的自尊了,以后坚决不加班了!真想早点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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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奖励于 2006-06-17 07:20:00

 发表于2006-06-16   |  只看该作者      

7

看了这篇文章,让我真的更难过!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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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奖励于 2006-06-17 07:20:00

 发表于2006-06-27   |  只看该作者      

8

虽然是社会主义社会,但是资本主义的成分还是掺杂了不少,现在去看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的概念真是可笑;矫柔造作。哗众取宠;人民当家做主,没有看出来,有的只是官僚主义盛行;政府官员是人民的公仆,也没有看出来;有的还是官僚在人民头上欺压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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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奖励于 2006-06-27 23:35:45

 发表于2006-06-28   |  只看该作者      

9

让“过劳模”变成正常人
现代社会,首先给了人们通过努力功成名就的可能;激烈的就业竞争,又使工作岗位成为人们渴求的目标。于是,做一个“过劳模”成了许多人不得不“自愿”的选择。
  工作时间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从事生产和工作的时间。《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个小时,并应该按规定支付加班费。所以,在加班加点的同时,应该考虑自己的权益是不是得到了保障。
  同时,劳动者要注意身体健康,“累”病没有特效药,病程越长越难治。所以,劳动者从主观上要避免长时间的极度紧张和精神负担过重,重视体检,注意劳逸结合,坚持运动,保持心情舒畅。相关部门也应从制度设置、社会保障等方面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让劳动者从“过劳模”变成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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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奖励于 2006-06-29 00:56:18

qianxi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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