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职工参股及分配问题

发表于2006-03-15     886人浏览     1人跟帖     总热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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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奖励于 2006-03-16 00:38:56

 发表于2006-03-1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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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专家dkyl对乔家大院的评价,请看:
谈到法人治理结构,就不可避免要谈到乔家生意的股权。早在乔致庸上任前,晋商就已经有了身股的概念了。也就是掌柜的可以拥有一股的分红权。拿到今天来讲,就是我们的职业经理人,至少是总经理可以凭自己的管理享有股票的收益权。这一个理念即使拿到现今的民营企业里,也是还是没有迈出的一步。
  乔致庸在包头复字号进行的重大改革中,作出的出师的学徒也可以顶一厘身股的决定其实是对股权结构的重大调整,而且这些学徒可以随着在店里贡献的大小和年资的增长,不断享受身股的增长。我想这比日本的全员投股、终身雇用要早得多了。
  其实,身股就相当于现在的技术股、管理股,统称人力资源股。管理技术人员可以公凭借自己的专长享有股权。在这里股权有两个概念,一个是股权的所有权。即企业可以确定其技术或管理专长相当于多少钱人民币,折算到股本金里面。使人才能够享受到股份,自然也就享受到了股东的权益。但是现在有很多民营企业的由于扩张迅速,或是管控的原因,用这种方法会引发财务处理上的问题。那享受分红权就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即管理骨干不享有股票的所有权,但是根据股东的意愿,享有相对的一份分红权。这其实是股东为了自己的长远利益,而把自己眼前经济利益分出来一部分的一种做法。
  当然在我们的企业里还有很多办法可以实现股权的多元化。比如说,把职工的工资节余等放在一起,做成集体股,按集体股的股份拿出分红总额,每个人的具体额度则根据职工的贡献大小来分配。人走股份不带走,这都是很好的办法,可以供我们现在的企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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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奖励于 2006-03-16 01:17:20

zhoubo7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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