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应该负有民事连带责任,当施工方赔不起时,可以向建设单位要赔偿,毕竟是给建设单位干工程。建设单位应该找实力雄厚的施工方,并且要求其一定买全保险。 |
恶意欠薪的情况时有发生,不结算、不签合同的方式让你讨要无门,久拖不决的劳务工资款。不良承包商与不良用人单位为了达到拖欠的目的,采用各种办法蒙蔽当事人,或者是暴利威胁当事人。对于这样的人应该如何处理呢?首先是取证难,受害者很难取证,拿不到相应的证据。就不能顺利地拿到自己的血汗钱,于是就会采用暴力的方式讨薪,这不但违纪违法,还会因为自己的过失造成犯罪。对法律的无知会造成暴力讨薪,堵路、堵大门、群体上访、破坏生产设备、停电等等方式,这些都是不可取的行为。
现在没有一个完整的预防拖欠工资的惩罚性措施,有些虽有措施,但是不很严厉,也不到位,对于欠薪者的处罚不痛不痒的,达不到以儆效尤目的。地方或者国家应出台相关的法律与规章制度,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有些恶意讨薪是该打,连云港人民万岁……
发表于 2015-05-13 恶意的都应该被禁止。
河南 济宁 | 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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