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先后顺序,通常设计在先,清单在后。合同的解释顺序通常是从后到前,也就是后者是对前者的修改。
楼主问题我觉得分两种情况:
一、招标人清单不存在问题:招标人要求此项实际合同履行过程就是与图纸不符,发承包阶段设计图纸作法调整了,直接在发标清单里将变更后特征描述了。当然这个招标文件附件里也要附上图纸变更说明作为凭证。
二、招标人清单存在的问题:特征描述与图不符,且要求按图履行合同,那需要投标人在答疑过程提出并获得质疑答复才行。
三、2013清单规范关于合同价款调整中特征不符处理办法:
9.4项目特征不符
9.4.1 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全面的,并且与实际施工要求相符合。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根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及有关要求实施合同工程,直到项目被改变为止。
9.4.2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实施合同工程,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按本规范第9.3节相关条款的规定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
江苏 南京 | 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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