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威海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10月21日22日举行

发表于2017-10-20     1172人浏览     0人跟帖     总热度:610  

10月17日,记者从山东省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了解到,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10月21日、22日举行,设塔山中学1个考点,此次威海市共有508人报名参加考试。需要注意的是,按照规定,开考5分钟后未入场的考生,不允许再进入考场。

  市人事考试中心提醒广大考生,考前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以根据准考证上考试的考点及考场,提前熟悉考点附近的交通路线,考试当天,避开道路堵塞区域或提前到达考点等候,以免耽误考试。此外,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身份证丢失的可使用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开考5分钟后未入场的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

  考试实行考点、楼层、考场全程封闭管理,全场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退场,应试人员只准携带准考证中规定的物品参加考试,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已带入的,应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开考后不得互相传递任何物品。

  为严肃考风考纪,此次考试,各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大对考试作弊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实行 “人脸识别”、“1对1”驻场巡视、金属探测仪检测入场,每个考场均配备无线信号屏蔽仪、考试记录仪等设备,严查使用手机、无线耳机、智能手表(手环)、微型橡皮、专用作弊计算器等高科技作弊行为,考场实行全程封闭管理,每个考点都配备1名公安干警查验考生身份证及考试区域安全,考点配有无线信号监控车,防范和打击其他高科技团伙作弊行为,净化考试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对于组织考试作弊,为他人组织考试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犯罪行为的处理,均有明确规定,组织考试作弊或替考将入刑。 (记者 周颖 通讯员 丁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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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芳莹

中国  | 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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